璧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半年食药监管重点工作回顾
璧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上半年食药监管重点工作回顾
一
示范引领
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连点成面,全面推进璧山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示范单位自查自评、镇街初审、区创建办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初期共评出示范单位379个,并结合“3·31”宣传活动举行授牌仪式。
各创建单位再接再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在顺利通过重庆市食药安办创建中期评价评估验收后将以更优秀的创建成果迎接国家评估验收。
二
多点发力
全面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今年3月以来,璧山食药监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及周边的超市、食杂店、饮品店、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严查无证或超范围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户。
在专项检查中,共出动检查车辆46车次,检查人员68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86家,约谈责任人148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48份,立案查处1家,全力保障了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牵动着璧山食药监人的心,为做好2018年中高考考生食宿地点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工作,璧山食药监采取五条措施,全力做好2018年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成立中高考考生食宿地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召开考生就餐点负责人、监管保障人员会议,安排部署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三是组织各食宿点全体食品安全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四是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五是通过各保障点监管人员转发《温馨提示》给各学校带队老师并告之考生。
三
重拳出击
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火锅类餐饮业“地沟油”专项治理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餐饮业食品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对璧山全区餐饮行业中的火锅店、汤锅店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累计检查火锅类餐饮经营者406家次,抽检食用油脂和火锅底料3批次,抽检结果均合格,发现涉嫌使用“回收老油”线索4家,发现存在其他问题79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79份,立案调查4起。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
对璧山全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开展强有力整治,督促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的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截止6月25日,先后印发《致全区人民关于食品、保健食品消费安全的公开信》、《关于打击食品生产销售违法犯罪的公告》和《关于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宣传单》6.5万份,宣传教育监管对象1955家次,从业人员3052人次,监测广告4153条,行政立案38件,已处罚29件。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璧山食药监周密部署、精准施措,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着力确保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将持续开展到8月底,重点检查小作坊是否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情况,原辅材料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有效,散装食品和简易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是否完善和齐全。
自制配制药酒专项整治
璧山来凤“5.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为防止广大人民群众误食有毒有害自制配制药酒,璧山食药监立即行动,召开会议部署任务、明确要求,在全区食品销售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全面开展自制配制药酒专项检查。
从2018年5月7日开始至5月16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312人次,检查有自制配制药酒的食品销售单位187家,检查有自制配制药酒的餐饮服务单位398家,发放《温馨提示》585份,对自制配制药酒内成分不明确、索证索票不齐全、台帐记录不完善的15家食品经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现这15家食品经营单位已自行将商品当场销毁或自动下架,并保证不在营业场所销售。
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重庆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结合璧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际,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整治行动,集中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食品药品领域的“潜规则”下猛药出重拳。
此次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整治行动将持续开展到今年12月底,针对“三品一械”的重点整治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排查清单,逐一提出整治措施并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的后期将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全力保证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