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璧山:一池“黑水”变“清水”
夏日的定林河,水清、岸绿、景美,成为重庆市璧山区市民休闲的好去处。而在此前,却是另外一番景象。定林河流域因城镇污水收集不全、河道长期未有效清淤等原因,导致河水遭受严重污染。
璧山区检察院获悉这一线索后,于今年4月向丁家街道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丁家街道办事处采取一系列的整改措施,新建污水管网,清理河道淤泥1万余立方米,种植净水植物近1000平方米,开展流域农户卫生改厕1200余户,关闭沿河两岸200米范围内养殖场3家。到了今年7月,经过综合治理的定林河水质明显改善,一池“黑水”变成了“清水”,两岸再现勃勃生机。
这是7月11日,记者从重庆市璧山区开展的市、区人大代表视察璧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现场获悉的。当日,20余名重庆市、璧山区人大代表与璧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强一道,来到丁家观堰环境污染点,实地查看了该河流在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的治理效果。
代表们围绕该条河流治理前的状况、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前进行了哪些调查取证、经治理后河流水质是否已达标等问题,当场向检察干警发问。代表们问得仔细,检察官答得认真。
随后,在璧山区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检察长孟卫红向代表们介绍了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不足及对策建议。该院民行科负责人结合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例作了详细介绍,真实的画面、扎实的成效,给代表们留下深刻印象。
“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工作重点突出,外部衔接畅通,形成了工作合力,办案效果很明显。”代表们对该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殷切希望。
“希望检察院进一步认识公益诉讼的重要性,把机制建立起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争取在国有资产流失、国有土地出让领域有所突破;结合璧山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办理一些有影响的案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广泛知晓度。”陈强表示。
典型案例展示
1
璧南河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8年1月,璧山区检察院在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线索摸排中,发现城区铁山桥两侧雨水管口,有污水渗漏入璧南河中,现场未见行政机关采取整改措施。
2018年2月,璧山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采取降低璧南河水位,打开一座检查井,待管内污水直接排放,水位降低后,人工下井入管清淤、修复,然后在检查井内浇筑混凝土内胆,修护雨水涵的方式进行整改。2018年6月,铁山桥两侧雨水管口已无污水渗漏入璧南河中。
2
东岳体育公园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8年4月,璧山区检察院在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发现,璧山东岳体育公园内,有施工泥浆和污水正通过雨水管网直排入东岳体育公园水体中。现场未见行政机关采取整改措施。
2018年5月,璧山区检察院向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区城市管理局联合绿岛新区管委会、区城乡建委、区环保局、区规划局、区水务局共同开展整改,并采取加强东岳体育公园水体和雨污管网的排查和日常清理维护,开展东岳体育公园周边建筑垃圾倾倒专项整治等整改举措。2018年6月,东岳体育公园雨水管口已无施工泥浆和污水排入东岳体育公园水体中。
3
丁家街道定林河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璧山区丁家街道定林河流域,因城镇污水收集不全、河道长期未有效清淤等原因,定林河水已遭受严重污染。现场未发现行政机关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2018年4月,璧山区检察院向区丁家街道发出检察建议。丁家街道采取河道清淤(共清理淤泥1万余立方米)、种植净水植物(种植面积近1千平方米)、开展流域1200余户农户卫生改厕、新建污水管网、关闭沿河两岸200米范围内养殖场(共关闭养殖场3家)等整改举措。2018年7月,定林河水质已明显改善。
4
南门小河沟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璧山区璧泉街道境内南门小河沟,因污水管网渗漏、河面清漂不及时等原因,水体已遭受污染。现场未发现行政机关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2018年5月,璧山区检察院向璧山区璧泉街道发出检察建议。璧泉街道采取在南门小河沟种植水生植物190米(每平方米密度在100苗以上)、维修多处破损污水管道、落实每周河道清理和河道巡查等多项整改举措。2018年7月,南门小河沟水质已得到明显改善。
文字 | 李立峰、易鑫志、王璨
校对 | 黄显林、张典斌
责编 | 岑欣颖、黄兰 审核 | 满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