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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双解人员和关破企业人员”可享医保缴费优惠

璧山报陈富春 尹秀秀2018-08-31 15:12

本报讯(记者 陈富春 见习记者 尹秀秀)近日,记者从区社保局获悉,我区国有企业“单双解人员和关破企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每人每年可获缴费期内180元财政补助和3%的缴费优惠。

据了解,凡是1998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间,非因本人原因未进再就业中心直接与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人员中的灵活就业人员或未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接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后,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和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及缴费费率优惠。“在缴费期间内每人每年可获180元的财政补助和3%的缴费优惠。”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并按规定将财政补助资金直拨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户。

“近期,全区所有‘单双解人员和关破企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共获市级补助2万元、区级补助2万元,由区财政局直接将补助资金拨入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户。”该负责人表示,此项优惠政策及时地充实了医保基金,减轻了这两类人员的缴费压力,提高其参加职工医保的积极性。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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