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 |男子因分手杀害女方,侦查员九年追查,凶手最终被抓获
人都不晓得是脑壳短了路
一直没有哪个熟人开导
就是在家里
一个人在家里生闷气
就有了这样的想法
”
9年前,一名女性在安岳县的团山堡附近遭人杀害并焚烧。此后,侦查员提取了嫌疑人的特征,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排查了8000多名男性,但均无所获。侦查行动一直到了2017年,案件仍然没有突破。
命案追凶9年,嫌疑人杳无音信
团山堡是四川省安岳县李家镇的一座小山。2009年1月5日晚上20:0多,有人报警称,在山上发现了一具烧焦的尸体。警方连夜赶到现场,发现案发地处于荒郊野外,没有目击者,也没有监控设备。
通过勘察现场,警方发现死者因颅骨重伤致死,面容已无法辨认。警方只能通过焚烧后的残余碎片推断死者身份。
通过分析,侦查员刻画出凶手的几个特征:第一,凶手与死者相识且存在情感纠葛;第二,凶手为男性,年龄与死者相差不大,在40岁上下;第三 ,凶手可能居住在案发现场附近,或者与附近村民有关。
根据凶手的上述特征,多路侦查员对对5公里范围的所有村庄进行了全面排查。案发9天后,有村民在距离案发现场约三四公里的一处悬崖边上发现了一个尼龙袋。尼龙袋里装有一件男式的羽绒服,一条长裤和一条秋裤。
(警方资料图片)
警方从衣服推断,凶手身高为1.7米左右。随后,技术人员提取了凶手的DNA。但由于当年全国DNA数据库还没有建成,无法通过DNA直接找到嫌疑人。警方接连筛查了符合嫌疑人特征的8000多名男性,并对近百名有重大嫌疑的男性做了DNA比对,结果都无一比中。
警方又注意到,死者穿着绣有“踩小人”3个字的袜子,这在江浙沿海一带曾风行。警方推断,死者可能是浙江人。随即对附近在江一带打工的男女进行排查,但最终一无所获。
被撤离的侦查员都对这桩未破的案子心有不甘。此后的每一年,只要一有空专案组就会组织侦查员去案发地重新搜寻和打听。9年过去了,专案组经历了新老交替,可案件还是没有突破。
9年寻找,案件出现转机
2018年一开年,安岳警方又将这起焚尸案作为头等大事提了出来。由于此前全国的DNA数据库还未建成,提取凶手的DNA数据也有问题,无法完成比对。安岳警方认为,需要打破仅靠当地资源去破案的条件,寻求外面专家的帮助。
通过公安内部系统,警方将被污染过的DNA发给了全国多个兄弟单位。很快,河北省枣强县公安局的侦查员李建良看到了。
李建良在DNA在数据分析方面很有研究,他曾协助多家公安机关,完成了多个有问题DNA数据的比对。通过攻关,他顺利帮助安岳警方完成了比对,还找到了嫌疑人简礼明。
得知比对结果的警方,迅速对该男子展开了调查,发现简礼明的妻子早年去世,他的年龄、身高等条件与当初他们刻画的嫌疑人很接近,他的老家离案发现场只有10多公里。最关键的是,他舅舅家离案发现场不到500米远。
还有人向警方反映,案发前,简礼明曾带了一名外地女子回了老家。案发后,他是一个人前往外地打工的,其他人再也没看见那名外地女子。
掌握了证据后,警方在重庆市璧山区一家麻将馆里找到了他。通过审讯,简礼明承认自己是凶手。被杀害的女子,是贵州毕节失踪了9年的阿桂。
凶手落网,真相浮出水面
简礼明供述,他与阿桂在浙江打工时认识。两人相处了3年多,他为了阿桂花了不少钱。2008年年底,阿桂和他一起回到重庆老家过年。当阿桂看到他家的房子很破,经济条件不好时,就开始嫌弃他,并声称回去要和他分手。想到自己人财两空,简礼明气急败坏,于是就起了杀心。
案发当天,他以走亲戚的名义将阿桂骗到案发现场,趁阿桂上山解手之机,他用早就准备好的菜刀凶残地对阿桂的头部和上半身砍了30多刀。
9年来,阿桂远在贵州毕节的丈夫也一直在寻找妻子阿桂的下落。2008年年底,阿桂没回家过年,丈夫给她打电话也无人接听。他曾到浙江向人打听,可没人知道阿桂去了哪儿。家人也曾向老家的警方报案,可警方也无从查起。
阿桂失踪后,她的母亲一直惦念她。老人家在世时曾四处托人打听,临终前还在念叨她。没想到她竟被简礼明残忍杀害了。
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目前简礼明已经被检方批准逮捕。
普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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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您看这个简礼明,因为要分手,他就把人给杀了。谈恋爱不是自由的吗?不是互相的选择吗?怎么能因为分手就杀人呢?
A1:这个凶手是跟这个女方,交往了有3年。他可能是单身时间还比较长了,所以他把这个女方一直当做他的一个追求的对象。所以在这3年中间,他是非常执着的,而且是送财送礼。他认为他是全情投入了,这个时候他听到女方要跟他分手的消息,他感到无法控制。他内心的愤怒,第一个是报复,再一个就是他所追求的一个女人在这个时候抛弃了他,所以这两种愤怒放到一起,他就采取了一种非常极端的方式。他希望这个女人从地球上消失,于是他就说不成婚便成仇。这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心理,可是这个凶手做得比较极端。
Q2:因为感情破裂而导致的这种犯罪,最后酿成血案的,这种事还是不少的。很多人为情所困,那您能不能给大家指点一下迷津,应该怎么样正确地面对情感上比如分手一类的问题?
A2:第一,我觉得是恋爱是一种自由,但是分手是一种权利。他们两个是自由恋爱结识的,当女方到了男方家里以后,看到一些情况,她改变了主意。她的分手是她的权利,所以双方是平等的。我们在恋爱时,我们其实应该尊重对方的这种选择的权利,尊重对方其实也是尊重自己。因为这个凶手也是追求了女方很长时间,他也看中了她,所以也不能用这种不成婚便成仇的方式。
第二,我觉得作为双方来说,在理性和激情间需要平衡。恋爱要有激情,但是我们在分手的时候要有理性。我们不能说恋爱的激情,到分手的时候依然是激情。那个时候可能变成愤怒,变成仇恨。我觉得这是在交往过程中,情感是要交流的,而不是要强制的。我们现在很多时候可以看,有些男方如果在恋爱过程中间他就开始强制,婚后也不会好。如果他把这种强制带到婚后,婚后的生活也会隐藏着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