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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12号议案的复函
源重庆市长寿区政府网2018-07-02 17:20
张光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双龙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纳入长寿湖管委会管理范畴的建议》议案(第212号)已收悉,对此,我委高度重视,专门落实人员开展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建设长寿湖风景名胜区的大背景下,随着长寿湖旅游高速的建成通车、渝万高铁长寿湖站的开通,双龙镇、长寿湖镇、邻封镇独特的区位,将三镇联系起来。区委、区政府一开始就统筹考虑了三镇的总体规划,并在基础设施建设及交通等方面也进行了统筹考虑。
由于受现行《城乡规划法》及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三镇总规仍是分镇进行相应的编制及报批。在涉及片区的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区委、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也进行了相应的统筹。我委及长寿生态旅业公司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参与了在双龙镇辖区范围内的长寿湖高铁站、换乘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自2017年11月长寿湖管委会和生态旅业公司进行体制改革起,区委、区政府明确长寿湖管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为规划、招商和执法,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和景区运营管理等由长寿生态旅业公司负责。目前,龙湖大道北段的改扩建及景观绿化提升项目,长寿生态旅业公司已开展了相关的设计工作,同时面临涉及双龙镇的土地租用或征用的相关问题,恳请得到双龙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尊敬的张光勇代表,非常感谢您对长寿湖景区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敬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18年3月27日
(联系人:何治龙,电话:1366762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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