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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3女儿将继母告上法院 要求共同分担丧葬费
源重报2018-07-18 08:05
重报移动传媒消息,近日,重庆市长寿区一李姓男子去世后,男子的三个女儿将男子的妻子陈女士(女儿的继母)告上法院,要求继母共同分担丧葬费。
据悉,三个女儿的父亲李先生早在2004年就与陈女士领了结婚证,成为夫妻。婚后,两位老人相互扶持,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由于陈女士年龄大了,没有固定的收入,老两口的只能靠着李先生的退休工资生活。
2016年12月13日,一场大病改变了老两口原本平静的生活,李先生也因为这场病住进了医院。住院大概一个月后,李先生出院,随后被三个女儿接走,之后一直都由小女儿的丈夫照顾护理,直到2017年4月24日李先生病逝。
可在李先生去世后,让人没有意料到的是,三个女儿陈女士告到了法院,因为她们认为继母陈女士生前并未对父亲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所以要求其共同分担墓穴费、殡葬费等费用,共计2.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敬老孝老为人伦之本,原告作为李先生的子女,在李先生生前原本就有赡养的法定义务,李先生生病后,子女的陪护是在法定义务范围之内的。
而夫妻之间互相抚养的义务,要依据双方的收入、能力进行判断,而不是单凭子女的主观评述来判断其父母一方是否尽到抚养义务。
再加上被告陈女士现已年迈,且无固定收入,她与李先生共同生活期间的经济来源于李先生给付的退休金,被告陈女士自身都属于应被赡养的人员,并没有支付李先生丧葬费的能力。法院遂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标题:父亲去世 三个女儿将继母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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