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出台
本报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养畜禽!自然保护区禁养畜禽!城镇居民区禁养畜禽!……8月15日,长寿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出台,明确了长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
畜禽养殖禁养区
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三峡库区消落带,执行Ⅰ类、Ⅱ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
长寿畜禽养殖禁养区包括:
市级备案的35个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和陆域范围;
长寿湖市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
楠木院市级森林公园;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长江干流175米水位线以下范围。
畜禽养殖限养区
指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的区域。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超过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时,区域内不得再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有关养殖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规定和畜禽废渣综合利用规定。
包括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区以外的居民集中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工业区;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执行Ⅲ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长寿畜禽养殖限养区包括:
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区以外的居民集中区(主要包括老场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工业区,包括所有镇街规划区域以及长寿经开区区域、新市工业组团、葛兰工业组团、石堰工业组团、云台工业组团、海棠工业组团、长寿湖站区域工业组团;
长寿湖市级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带;
58个非市级备案饮用水水源地周边500米陆域范围、21条河流两侧500米陆域范围,其它支流两侧200米陆域范围划为限养区;
四山管制区的禁建、控建区;
菩提山森林公园;
国道、省道、高速、铁路两侧200米范围;
其他(除上述目前有具体范围的类型外,还包含部分重要但未能明确具体空间范围的区域,包括:西岩观森林公园、白云村梯子口地下水、石马门地下水潼观村供水站、黄家坝村石家河地下水、天福村水槽口泉水、烟坡村石龙泉地下水、塘坝村野鸭池地下水、天台村杨家大湾地下水、葛兰村土地湾地下水、冯庄村范庄湾地下水、白水沱水库、狮子寨、江氏支祠、余将军墓碑、张家下湾古建筑、东林寺等)。
畜禽养殖适养区
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爱护家园,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携手,保护山清水秀美丽家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