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率先在全市试行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
企业到长寿投资,项目落地时间将大大加快。
日前,《重庆市长寿区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正式印发并实施。我区将在全市率先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探索投资项目“先承诺后审、边建边批”管理新模式,企业投资项目将在长寿经开区、长寿工业园区内率先试点。
投资项目承诺制,意味着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即各类项目投资方书面承诺按规定标准进行建设,并自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审批部门同意后,项目可“边建边审批”。根据《工作方案》,我区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将探索投资项目“先承诺后审、边建边批”管理新模式,并通过不断完善配套改革,全力推进容缺审批,以此大幅缩短项目前期准备时间,加快项目落地。
目前,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首批审批事项清单包括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13项条件较成熟的审批事项。
在先行试点承诺制下,上述事项企业自主选择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承诺须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自主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并接受全过程监管和全面竣工验收,违反承诺接受处罚、惩戒。
《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承诺制的办理程序。统一行政告知。行政审批部门以清单形式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网站公开发布审批、审查及服务事项的准入条件、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对签约入园的投资主体,由园区管委会牵头,联合各行政审批部门,对需要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流程、失信惩戒机制等进行统一行政告知,分阶段指导投资主体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多方承诺。投资主体、中介机构、施工单位按照行政告知明确的标准、规范、时限等,在开展设计及施工前作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按照“承诺即视有”的原则,事前作出限时办理的书面承诺,多方共同构建诚信守约的前期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并联审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实行土地供给、技术审查、行政审批三条主线并行独立推进,不再互为前置,以减少审批审查环节和办理时限。
在项目投资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加强过程监管。坚持“宽进严管”,严格过程监管。同时,综合运用信用奖惩,实行告知承诺制项目信用“红黑名单”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行业内各类投资主体、中介机构、施工单位执行承诺情况进行信用考评。对诚信守约的投资主体、中介机构及施工单位纳入“红名单”,实施联合激励,给予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政策性资金倾斜等支持。对信用评价差的单位纳入“黑名单”,进行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合约束及惩戒。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单位,限制参与长寿区项目建设,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