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保障申请与轮候该这样办!
近日,有读者咨询我区公租房保障如何申请与轮候的相关问题,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该负责人介绍,申请公租房保障可以按个人方式(含家庭、单身人员、多人合租)和单位集体方式申请:以家庭方式申请的,应当有2人或2人以上的家庭成员,且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夫妻关系或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以家庭方式申请需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共同居住人员为共同申请人。以单身人员方式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本区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员申请。按单身人员方式申请的,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承租1套公租房。以多人合租方式申请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本区内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园区管理机构可以集体租赁方式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户型应与申请人数相对应。原则上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申请一室一厅及以下户型,3人申请二室一厅及以下户型,4人申请三室一厅及以下户型。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的,可按3人标准申请。
个人申请公租房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明;在本区有稳定工作证明;婚姻状况材料;住房状况证明;同意公租房保障有关部门核实其申请信息的授权书;其他按规定应提供的材料。属于城市低困人员的,还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供《城市低收入人员证明》;单位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提供劳模、英模证书;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供立功受奖证书;烈属提供烈属优待证;一、二级残疾人提供《残疾证》;民政优抚对象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并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按照规定需要由相关单位出具的,相关单位应当出具,并对出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集体申请公租房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员名单、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员无住房证明;单位集体申请公租房承诺书。
公租房实物配租,根据年度配租计划和房源供给数量、结构等因素,按照下列类别依顺序轮候:城市低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民政优抚对象;危房搬迁户;在本区工作的全国或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烈属、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单位引进人才;集体配租单位;其它公租房保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