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贪便宜”还是“好色”?五旬男子在昆遭遇“仙人跳”惹祸上身
什么是仙人跳?
仙人跳指的是利用猎艳心理给人设计圈套,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仙人跳手段,是行为人通常将自身伪装成性工作者,或其本身就是性工作者,通过寻找需要性服务的人,以性交易为由约见。见面后通过下药、诱骗等方式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得到他人的财产,后逃之夭夭。更为甚者,在与对方发生性行为的同时,在所处地方安装摄像头拍摄整个过程,或安排第三人在双方发生性行为时破门而入并拍照。事后凭借视频和照片,向受害者索要钱财。
由于仙人跳的受害者因为深知本身进行性交易是违法行为,怕报案受到牵连,且耻于说出口,所以很多时候都是选择隐瞒,最后整件事情都不了了之。
近日,昆明市北京路派出所破获了以“仙人跳”为犯罪手法的系列敲诈勒索案件,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四人。
2018年5月26日上午11时许,河南省许昌市人史某到昆明火车站购票准备从昆明回河南,由于所购车票是下午的,需等待一段时间,于是史某就在火车站附近瞎晃悠打发时间,恰巧碰到一陌生女子搭讪问是否住宿,由于女子所报价格便宜便跟随该名陌生女子前往永安路某单位员工宿舍304房间休息,在其休息过程当中便被两男两女以色诱威逼的方式进行抢劫,被抢走现金人民币100元,而后由于史某还随身携带着四千多元现金以及银行卡等财物,为了避免自己遭受更大的损失,史某便在趁对方不注意时,从三楼房间的窗户跳窗逃离,导致左腕和左肋骨多处骨折。
位于永安路的案发小区楼
史某由此“破窗而逃”
当天(26日)14:00许,史某打电话向北京路派出所报案,引起了北京路派出所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案侦工作,经过多番调查并调取监控发现,案发当天,史某跳楼后,三名犯罪嫌疑人预感事情“搞大了”,于是便分别以坐公交、骑电动车、打车的方式逃窜至昆明福保路,在福保附近通过排查发现了犯罪团伙的一处窝点,并最终锁定了敖某(女、44岁、贵州省六枝特区岩脚镇人)、田某花(女、56岁、河南省舞阳县吴城人)、许某莲(女、30岁、贵州省盘县平关镇人)、龙某勇(男、48岁、重庆市城口县燕乡人)、段某文(男、重庆市城口县高燕乡人)五名犯罪嫌疑人。
经过民警的多地追踪,辗转重庆、贵州等地,分别于6月23日将龙某勇和段某文成功抓捕,于6月28日将敖某成功抓捕,于7月5日将许某莲成功抓捕,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花已上网追逃。
而在五名犯罪嫌疑人中,敖某曾经从事过组织卖淫的非法活动,许某莲曾有吸毒前科。
今天下午,四名犯罪嫌疑人(敖某、许某、龙某和段某)被押送至昆明火车南站、永平路某小区楼、上海沙龙小区3个主要作案地点对现场进行了指认。
犯罪嫌疑人龙某勇指认现场
犯罪嫌疑人段某文指认现场
犯罪嫌疑人许某莲指认现场
据北京路派出所单警官介绍,该犯罪团伙以敖某为首,在昆明火车站附近通过低价喊客、拉客等方式,纠缠单身男性旅客,并将其带入无证宾馆、出租房后,对其进行色情威胁等方式让被害人进行嫖娼,遭到被害人拒绝后便对其进行殴打,并进行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行为。最终史某跳窗逃跑。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民警将继续对此事进行排查。而由于类似犯罪团伙都是以“打游击”的作案方式为主,打一枪换一个地点,也给警方的刑侦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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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跳”三种方式下套
“仙人跳”主要就是一种利用女色骗财的圈套,其团伙对目标下手时,一般有偷、骗、抢三种方式。一是引诱男子进入租房或者酒店后,团伙搭档敲门,女子劝目标躲藏后将目标的钱物卷走;二是两人进行淫秽活动时,已躲藏好的男子对目标进行偷窃;三是两人进行淫秽活动、或者将要进行时,所谓的“老公”、“哥哥”突然闯入对目标进行敲诈、抢夺。
民警敬告广大群众
要增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在火车站等此类人员比较复杂的地区。如需要住宿请务必到正规的宾馆、酒店住宿,并且洁身自好,不让违法犯罪人员有机可乘。
记者、编辑:嘟小雪 实习记者:杨永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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