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8月1日起开始办理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
华龙网7月26日15时讯(特约通讯员 周宇)近日,笔者从重庆市城口县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该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将于8月1日起开始办理。贫困学生及共同贷款人可持相关资料,到县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一站式办理。
据了解,首次贷款的大学生,需登录网站实名注册,提交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高中已做预申请的,不需盖章;高中未做预申请的,需所在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本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教委资助中心办理。需带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新生需带上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需带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校大学生续贷,需登录网站,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申请,导出后申请表后,学生或共同人借款人带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需带上身份证原件),即可前往县教委资助中心办理。
如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可在2018年8月1日至8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前往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56号县教委5号办公楼一楼资助中心办理。如有不清楚的事宜,可拨打023-59222341向王老师咨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贷款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学生毕业后,切记按时按规定还款。否则,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的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