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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口县全面推行“路长制” 县委书记县长任总路长

中国安全生产网记者左希斌 通讯员邱燕2018-08-27 16:32

本网讯 记者左希斌 通讯员邱燕 位于大巴山腹地的重庆市城口县,由于山谷高差大、弯多坡陡,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巨大。

近年来,城口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打造了“畅安舒美大巴山生态美丽公路”,为了进一步为道路交通提供安全保障,今年该县探索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体制,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路长制”,将全县三千多公里公路的安全监管职责全部细化落实到人。

据了解,城口县推行的“路长制”分为总路长、一级路长、二级路长、三级路长四级制。

总路长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为全县路长制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全县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解决路长制推行及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级路长及有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一级路长又称为县级路长,负责对所管理公路及公路沿线综合整治的总指导和总协调,负责督促指导“一路一策”整治方案,依法对公路沿线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安全隐患、绿化美化、标识标牌和农村人居环境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规范整治。

二级路长负责对所辖乡镇(街道)道路交通的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制定“一路一策”整治方案,依法对公路沿线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安全隐患、绿化美化、标识标牌和农村人居环境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规范整治,并对辖区道路状况开展常态化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级路长负责对所辖村(社区)道路交通的综合整治工作,对所辖村级公路的日常养护、日常巡查工作等。

实行路长制后,城口县要求各级路长要组织上路开展日常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做好痕迹管理,完善工作台账;要采取强硬措施,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将问题化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城口县还逐步建立健全了“路长制”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具体工作责任,确保每条道路、每项工作分工到位、落实到人。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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