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在重庆这种情况医保多报销10%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刘真
2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着力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医保有扶贫倾斜报销政策了!全市扶贫对象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多报销10个百分点、基本/大病医保起付“门槛”下降一半等多项暖心优待。需要注意的是,扶贫倾斜报销政策中的“医保”指城乡居民医保。
哪些人可享受倾斜政策?
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已纳入民政医疗救助中的城乡1-2级重度残疾人,均纳入医保扶贫对象,享受医保倾斜报销政策。
可享受哪些倾斜政策?
降低住院报销“门槛费”
上述扶贫对象在参保地的区县级医院住院就医时,住院费用报销“门槛费”降低一半。其中,三级医疗机构由现在的800元降为400元,二级医疗机构由300元降为150元。
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上述扶贫对象在参保地的区县级医院住院就医时,达到上述起付线后,符合规定的基本医保费用报销比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三级医疗机构的一档由现行的40%升为50%,二档由现行的45%上升为55%;二级医疗机构的一档由现行的60%上升为70%,二档由现行的65%上升为75%。
可享受倾斜政策的“区县级医院”是指?
执行上述政策的区县级医院,由卫生计生部门会同社会保险部门核定,目前共有187家区县级医院,医保扶贫对象在本人参保地的下列区县级医院住院,享受医保倾斜性报销政策。比如,重庆市人民医院、重庆三峡中心医院、重庆市城口县人民医院等均在执行上述政策的名单之中。
市民如果想全面了解187家区县级医院的名单,可进入“重庆社保”APP或微官网,在首页找到【网点查询】,点击“扶贫对象医保倾斜报销医院”,进入后选择自的己参保区县,就能随时查到这些“区县级医院”是哪些。
降低大病报销起付线
当上述扶贫对象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其大病医保起付标准降低50%,即按照2018年大病保险政策,当按规定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线标准7764元以上的(对一般参保人执行15528元),按居民大病报销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