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通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派往城口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通知》(渝司法发〔2015〕43号)《关于下达2016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购买指标的通知》(渝司发〔2015〕1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名,工作地点为高观、河鱼司法所。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具体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制订矫正方案;
2.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心理矫治等相关工作;
3.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以及“一对一”或“多对一”的谈话教育;
4.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
5.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登记、宣告、查找、走访、核查,以及法律文书和表簿册的填报、审查、送达等工作;
6.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完成县司法局和社区矫正机构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2.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3日;
(二)报名地点:通达劳务公司(土城教委对面住房公积金楼下)。
联系电话:59225697 联系人:王老师 涂老师
(三)报名方法: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机关应用写作,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若面试前,经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后,所有环节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在县医院进行。体检方式为一次性体检,不组织复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出现空缺时,可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司法局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有无犯罪记录等基本情况,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可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城口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实行劳务派遣制,由聘用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与重庆市通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待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市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