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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环境保护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城口县旧城及拓展区供水管网工程)

城口新闻网2018-12-19 11:09

城口县环境保护局审查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公示表

城口县环境保护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ckmanage.cqck.gov.cn/manage/Main.as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kxhbjxzspk@163.com传真:59223216。通讯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禹田花园2栋8楼,邮编:50022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一、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预防措施应以管理为主,施工期加强土石方开挖、回填的管理,居民区、学校、办公区等管段围挡封闭施工,并采用湿式作业,堆放场地加盖蓬布或洒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减少施工粉尘对环境的污染,确保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试压水。项目不设施工营地,办公、生活区就近租用周边现有居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试压水为自来水,产生的试压废水为清洁下水,可全部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无雨水管网的地区排入现有道路两则雨水沟内。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三、噪声: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每日晚10:00至次日6:00不得施工。高噪声设备应远离环境敏感点布置,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物料运输邻近居民点路段设置减速、禁鸣警示牌,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要求。项目营运期无噪声产生。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生活垃圾和废管材。施工期产生弃方运至歇脚坡渣场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项目附近现有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废管材收集后交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工程场地开挖时易造成水土流失,在施工期应合理安排工期,地表开挖尽量避免暴雨季节,对于长时间裸露的开挖面,遇雨时应用塑料布覆盖,减轻降雨的冲刷,施工完成后应尽快进行场地恢复,把水士流失降低至最低限度。项目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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