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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巨灾保险正式实施
源大足日报2018-08-02 09:05
我区巨灾保险正式实施
区政府掏二百三十五万元买单
本报讯(记者胡玉龙)今后,在洪涝、大风、冰雹等自然灾害中遭受损失的大足市民,将有专门的保险政策,多一重保障……昨日,记者从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获悉,区政府全额出资235万元,为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120万名自然人(含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购买了巨灾保险,进一步完善了灾害救助体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保障。
巨灾保险制度是指对因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重大人为灾难,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形式,给予分散风险的制度安排。
近年来,自然灾害呈现出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等特点,为了更好解决当前自然灾害救助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区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巨灾保险,保险范围包括见义勇为、拥挤踩踏、恐怖活动、高空坠物、精神病人伤人、自然灾害、市政设施、火灾爆炸等八方面事故引发的人身伤亡或医疗救助(其中,火灾爆炸含住房财产损失救助赔偿限额2万元)。
“巨灾保险遵循‘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充分发挥了普惠和救助功能。”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实施的巨灾保险期限为一年。凡在1月1日后发生的保险范围内的灾害,均可拨打中国人民保险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95518进行理赔报案,也可选择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足支公司或当地镇政府(社区)民政、社保、农办等相关责任部门咨询。
(相关内容详见今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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