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政协委员胡志鹏建议: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不用烧油和气,用电池作动力的新能源汽车大量上市,国家进行补贴后,广大市民积极购买,这是节能又环保的大好事,但是,废弃的电池怎么办?为此我提交了《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迫在眉睫》的社情民意信息,希望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尽快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新能源汽车的废旧电池给环保带来新的危害,以防患于未然。”8月28日,重庆市大足区政协委员胡志鹏道出了他写下社情民意信息的初衷。
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将达到12万-17万吨的规模,胡志鹏呼吁,合理回收和再利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他指出,报废的动力电池由于制造工艺先进,即使报废以后仍然保持很高的安全性和电性能,但目前国内超过7成的旧电池流向了发展模式粗放、技术工艺落后、环保意识薄弱的小作坊,市场急需监管。
为此,胡志鹏建议:首先加快制度设计,制定涵盖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运输、储存等环节的法律法规,对动力电池结构设计、连接方式、工艺技术、集成安装的标准化做系统梳理和规定,确保动力电池在拆解、检测环节的一致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积极引导行业相关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建立动力电池编码制度及可追溯体系,保证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信息记录,比如增加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动力电池编码信息,在电池回收时,由回收企业上报管理机构,定时更新个人征信信息,以此杜绝车主私自拆卸电池并在市场上非法出售等行为。
其次是健全管理体系,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构建规模化、高效化、可追溯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动力电池回收遵照有限梯级利用的原则,尽力回收动力电池的剩余价值,同时回收具有较高提取价值的元素,进而形成动力电池的闭环产业链、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及对环境的最低污染。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激励实施细则,建立明确的赏罚机制,对动力电池回收企业按照电池套数、容量等方式进行前期补贴,税收优惠,保证回收企业的经济性和积极性。开展创新商业模式试点示范,对具有价值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推广。同时拓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渠道,开展“互联网 动力电池回收”、O2O、APP、微信等多种形式的共享共用模式,充分挖掘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价值,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文 周勇 编辑 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