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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棠香、龙岗街道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分配抽签规则

大足日报2018-12-18 09:00

为认真落实大足区棠香、龙岗街道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分配抽签活动的相关要求,根据《关于重庆市大足区棠香、龙岗街道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分配抽签活动的公告》要求,现就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分配抽签活动的有关规则与须知明确如下:

一、参加抽签活动的人员必须是符合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家庭的户主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书面委托书、通知单、身份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和通知单进入抽签现场。

二、抽签最终确定的标的物为:重庆市大足区翠屏社区公租房。

三、抽签活动的实施方式:

符合配租的家庭:首先由公证处电子摇号摇取“顺序号”;“顺序号”摇号结束后,按“顺序号”依次抽取房号或轮候号。

四、抽签时间及抽签过程: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于2018年12月25日上午9:00时进入会场,并听从会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在指定位置入座。

(二)会议主持人进行必要的说明,并宣布相关注意事项。

(三)抽签活动主持人正式主持抽签确定棠香、龙岗街道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分配抽签分配活动。

(四)由公证处电子摇号摇出“顺序号”。

(五)“顺序号”摇号结束后,根据申请家庭获取的“顺序号”的顺序,依次抽取房号或轮候号。

(六)申请家庭获取房号后,需在公证员的监督下现场签订《配租确认书》,获取轮候号的需到公证员的监督下登记轮候号。

五、若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参与,或拒绝确认其抽签结果,则视为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造成的相关责任自行负责。

六、已获得房号的家庭,由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示其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获得房号的家庭有异议的,可实名向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举报,如查属实,取消其入住资格,并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七、抽签活动结束后,所有获得房号的家庭在规定的期限内(电话或信息通知),到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龙岗、棠香管理所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手续,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龙岗、棠香管理所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八、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本次抽签活动所发出的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2月17日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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