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垫江②】垫江县的历史沿革
垫江县的历史沿革
“说垫江”第二篇
1899年的垫江县城(任鸿隽 摄)
今天和大家一起来说说垫江的历史沿革。其实,垫江这块土地十分古老,在史前就有人类居住,因此,我们就从史前说起。
史前时期
据过去的资料记载,当时在川东地区活动的主要是从西北的陕西、甘肃经大巴山游牧而来的巴人。他们在今巫溪县大宁河一带发现盐泉,有了重要生活资料,便定居下来。随即向四周扩张,建立巫咸国,后名巴国。其首领巫咸,作过帝尧的大臣。另一支巴人在紧邻巫溪的湖北竹山建立了庸国方国。
这两个原始社会末期的部落联盟,前后都统辖过川东地区。垫江也在其内。但自从“巫山人”的考古发现后,有学者认为,巴人就是土著人,不是从陕甘迁移来的。
尧、舜、禹、汤时期(公元前11世纪以前)
这段时期是原始社会的末期奴隶社会的初期,父系氏族的部落联盟已统辖了中国大部分土地。尧将全国划为十二州,舜改为十二牧,禹重新划分为九州。今重庆东部地区、川东部分地区属梁州。据清志记载“垫江在重庆、顺庆、夔州三府所属各县之交,则禹贡梁州地无疑矣”。
西周、东周(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1046—前221年)
周武王伐纣,灭了商朝,于公元前1046年建立周朝。巴和庸都是周的重要方国,当时垫江及今渝东北地区有的是巴国地盘,有的是庸国地盘。公元前661年的春秋中期,巴、秦、楚三国灭了庸国,三分其地,垫江属巴国管辖。公元前316年,秦灭巴,改巴国为巴郡,垫江属巴郡。
秦汉时期(公元前221—220年)
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后统一中国,将全国分为36郡,垫江属巴郡的朐月忍县。朐月忍县包括今云阳、奉节、梁平等地。公元前202年,刘邦建立西汉王朝,沿用郡县制,实行郡国制,垫江仍属巴郡朐月忍县。公元8年,王莽纂汉,建立新莽政权,设立巴州临江县,辖今忠县、万州、垫江、梁平。东汉末的公元190年,汉献帝将益州东部今巴渝地区分设三个郡:巴郡(今合川一带)、永临郡(今忠县一带)、固陵郡(今云阳一带),垫江属永临郡。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公元220—589年)
东汉末,三足鼎立。公元221年刘备在成都称帝,建立蜀国。垫江属蜀国巴郡朐月忍县(县治在今云阳)。
公元553年,北朝的西魏占领了巴蜀地区,为了便于统治,大量增设郡县。公元556年(西魏恭帝三年),从临江县划出今明月山以东、龙溪河以西的区域独立设置垫江县,兼置容川郡。治所在今天垫江县的桂溪街道,属邻州。
北周孝闵帝元年(557年),邻州被撤销并入渠州,垫江县属于渠州容川郡。天和二年(567年),改垫江县名为魏安县。
隋唐五代时期(公元581—960年)
隋朝建立后,文帝于公元583年实行州县两级制,容川郡被撤销,魏安县直隶渠州。开皇十八年(598年),魏安县复名垫江县。大业三年(607年),渠州被改置为宕渠郡,垫江县属宕渠郡管辖。
唐武德元年(618年),垫江县改属邻州管辖。次年(619年),又从临江县地划出今龙溪河以东,精华山以西的地域设置清水县,治所在今垫江县高安镇,属临州(今忠县)管辖。7年后,即武德八年(625年),邻州被撤销,垫江县划归临州(今忠县)管辖。贞观八年(634年),改临州为忠州,垫江县、清水县都属于忠州。天宝元年(742年),忠州改为南宾郡,清水县因与甘肃清水县同名而改为桂溪县,垫江、桂溪两县都属于南宾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南宾郡为忠州,垫江、桂溪两县均属于忠州。
五代前蜀,在州外置军,忠州置镇江军,后蜀改名宁西军,垫江、桂溪两县属其管辖。
宋元时期(960—1368年)
宋代,全国设相当于今天省级的行政区——“路”,下设府(或州)、军、县三级。宋乾德三年(965年),垫江、桂溪两县属夔州路忠州管辖。熙宁五年(1072年),撤销桂溪县并入垫江县。至此,桂溪(清水)县存在了453年。即是说,今天的高安镇曾作过453年的县城。熙宁九年(1076年),垫江县属梁山军。元祐元年(1086年),垫江县属忠州。南宋咸淳元年(1265年),忠州改咸淳府,垫江县属于咸淳府管辖。
元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垫江县被撤销,并入重庆路忠州丰都县,在垫江设置临江巡检司。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农民起义军首领明玉珍据蜀称帝,在重庆建立大夏国,复置垫江县,属于重庆府忠州。
明清时期(1368—1911年)
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置顺庆分府(位置在今邻水县和大竹县交汇处的四合场乡一带),垫江县由顺庆分府辖。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忠州升为直隶州,垫江县由其所辖。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复置顺庆分府,垫江县由顺庆分府管辖。嘉庆五年(1800年),分府撤销,垫江县又划归忠州直隶州管辖。
民国时期(1912—1949年)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四川军政府改组为中华民国四川都督府,撤销道一级建置,改为省直辖府、州、厅、县,垫江属于四川省。民国二年(1913年)袁世凯实行“军民分治”,将四川省分置为川西、上川南、下川南、川北、川东和边东、边西7道,同时废除府、州、厅建置,将县直隶于道。垫江县属于四川省东川道(治所在巴县,今渝中区)。
民国七年(1918年),由于军阀混战,四川实行防区制,划分为18个行政督察区及西康行政督察区。垫江县属于四川省第十行政督察区(驻大竹县)。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2月10日,以刘湘为省主席的新一届四川省政府正式成立,撤消防区制,川政统一。垫江县属于四川省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年至今)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四川设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个行政区,垫江县属于川东区行政公署大竹专区。
1953年3月,大竹专区撤销,垫江县属于涪陵专区。
1968年,涪陵专区改为涪陵地区,垫江县属于涪陵地区。
1995年12月,涪陵地改市,垫江属于涪陵市。
1997年6月18日,重庆市成为中央直辖市。同年12月,垫江县由重庆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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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美剑 编辑|雷登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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