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结婚20多年要离婚:丈夫丢下未满月孩子不给1分钱
法官见证双方当事人兑现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务事处理起来是“剪不断,理还乱”,很难评判出是非曲直。因为在家事关系中总是掺杂着感情、伦理等多种主观因素,亲属之间的关系不像其他关系那样简单、清晰。即便是清官,介入到家事纠纷,也难以把道理讲清楚;即便把道理讲清楚,裁判效果往往也不理想。所以人们常感叹:清官难断家务事!
如今,这句俗话应该被重新认识。垫江法院通过“家事法官”介入家事纠纷,对婚姻家庭案件不简单地以权威性裁判来“分清是非”,而是将弥合感情,消除对立情绪作为解决该类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得当事人理顺、气顺、心顺,最大限度“案结事了”。
【试看一起离婚纠纷】
1997年,原告冯女士与被告杨先生喜结连理。2000年,二人生育长女;2006年,生育次女。二人婚姻已历时20余年。近日,原告冯女士提起离婚诉讼,称与被告杨先生性格不合、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打架。甚至,坐月子期间,被告杨先生不给做饭,还辱骂长女非亲生;次女生育后,更是丢下未满月的子女外出打工,不给一分钱,两个女儿均是娘家喂大的……
【庭审现场】
妻子冯女士:这么多年,你为这个家做了什么?你对得起谁?这日子过不了,就得离!
丈夫杨先生:不要说这么多废话,要过就好好过,不想过就离。错完全不在于我,全在于你,想过就过,想离就离!
家事审判法官:女人不容易,带着孩子;男人在外也不容易,你也要理解。不能一吵架就上法庭。
妻子冯女士:为了孩子谁不想好好过?
丈夫杨先生:法官同志,刚才我太激动,这个离婚的事我再仔细考虑考虑,能给个时间么?
当事人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庭后调解】
休庭后,承办法官及办案团队积极与双方沟通,充分掌握双方的真实想法,抚平他们心中的怨气,让双方心平气和地处理各自的矛盾。最终,两人好聚好散,协议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问题一并得以圆满解决。调解协议达成后,当场兑现,双方都对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真实实现“案结事了”。
【让司法更有温度】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确保家庭和睦,才能成就社会和谐。婚姻家庭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不能把婚姻家庭案件同其他案件同等对待。家庭成员在法庭上诉辩对抗,往往会造成老矛盾还没解决,又造成二次伤害。诉讼过程中,应当最大限度缓解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营造氛围开“和谐良方”,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让司法更有温度。
如此,清官能断家务事!
来源:垫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