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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县城区主次干道建筑立面违规安装防护栏(网)等违法行为
源垫江日报2018-09-06 09:02
本报讯(记者谭彬)日前,垫江日报记者从县城管局获悉,9月1日起,我县将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建筑立面违规安装防护栏(网)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据了解,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等法规,县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的业主或使用者,不得在建筑物顶部、平台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不得在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防护网或吊挂物品,不得设置遮阳伞、篷盖。主、次干道建筑临街面需设置防护栏(网)的,不得超出建筑外墙面,可设置隐形防护栏(网)。在县城区主、次干道建筑物平街层外墙安装的空调、排气扇,底部应高于人行道路面二米。户外广告设置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设置户外招牌。违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强制拆除并处以相应罚款。
县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按照“严控增量、分期分批分类减少存量”的原则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对已违规设置、安装防护栏(网)、遮阳伞(篷盖)、空调、排气扇、户外广告等设施的,责令违法违规行责任人在今年12月31日前自行整改到位,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依规处置。对现今仍然违规设置、安装以上设施的,有关部门将会强制拆除并处罚款。希望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共建宜居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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