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永平镇23万元违规公路集资款被集中清退!
10月10日下午,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赴永平镇金光村,组织对当地违规收缴的23万元公路集资款进行了集中清退。
当天,伴着秋日暖阳,
永平镇金光村的村民们脸上
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平时安静的院坝也突然热闹起来,
村民们都聚集在院坝里签字
领取清退的公路集资款。
今年2月份,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的举报线索,金光村六社在公路硬化过程中,相关县级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验收公路时违规收受红包,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县纪委监委第七监察室主任贺洪强:
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查明,金光村六社的村干部与政府的少数干部,以及公路硬化验收的相关人员,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收受红包;第二,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职、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工作失职、失责、失察,造成了集体资产损失23万余元,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造成了群众积访、上访。目前违纪资金23万余元已经追回,相关的责任人员,已被县纪委监委严肃追责。
此次清退的公路集资款共计238314元,涉及103户村民。据了解,金光村六社过去是泥石路,村民们出行相当不便,于是决定由政府出资和村民集资修公路。听说村里要修路,把水泥里通到家门口,村民们都积极的出钱出力,现在路修通了,拿出去的集资款还能返还一部分,这是金光村村民万万没有想到的,也是令他们十分高兴的。
永平镇金光村村民余常其:
我还是感谢党的政策非常好,能够落实,我们非常高兴。我家庭交了钱,现在退了五千多元,大家都很满意。
县纪委监委第七监察室主任贺洪强:
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县委、县政府反腐败的决心,体现了我们县纪委监委,落实中央部署,严肃查处危害群众利益,侵占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编辑:王新
记者:计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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