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细化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创业举措
本报讯(记者代莉)近日,垫江日报记者从县人社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就业扶贫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脱贫增收作用,我县下发了关于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从招聘就业、转移就业、产业就业、扶持就业、安置就业等方面对全县就业扶贫工作进行了细化,对做好就业扶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在招聘就业方面,县就业人才服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贫困家庭人员就业专场招聘会,收集提供一批适合贫困家庭成员就业的岗位信息,由乡镇(街道)社保所、扶贫办、民政办组织本辖区的贫困户家庭成员应聘;有条件的乡镇还要组织专场招聘会,促进贫困户家庭成员就业。
在转移就业方面,各地要利用现有的务工基地,组织劳务经纪人介绍,利用劳务能人带出,鼓励亲帮亲邻帮邻牵线输出一批。同时,每个乡镇、街道要充发挥“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县)”四级用工信息发布系统的作用,按规定上线滚动发布或下载张贴用工信息,将岗位送到贫困人员手中,拓宽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
在产业就业方面,各地实施的农村(下转3版)(上接1版)扶贫项目和引进的产业项目,都要优先安置贫困户家庭成员就业,并将安置贫困户就业情况作为考核项目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与增加国家投入挂钩。
在扶持就业方面,结合实施就业脱贫“春意行动”实施方案,扶贫、就业等有就业培训职能的部门要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促进转移就业创业。各地扶贫办、社保所、民政办要积极组织贫困户劳动者积极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培训机构应优先安排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能力;对实施创业的贫困户,要提供创业技能、项目开发、风险规避、经营管理、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他们自主创业。
在安置就业方面,对年龄偏大、就业能力弱的贫困户家庭成员,确实不能通过市场渠道解决就业的,要积极开发“爱心看护”“保绿保洁”“就业社保协管”等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置他们就业。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就业扶贫当作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重要抓手,落实就业帮扶机制,针对不同对象就业愿望和劳动技能的差异,分别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岗位和扶持政策等服务,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帮扶,全力以赴提高贫困劳动力收入,确保在就业扶贫道路上不落下一个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