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学会拒绝第一次
□邱小权
小时候,父母教育我们说:“从小要把德性习好,不要去拿别人的东西,你看那被判刑的盗贼,一开始就是小偷小摸,养成了坏习惯,最后走上犯罪道路。”这几句话一直伴随着我走过这三十几年的仕途生涯,看似朴实的话语,却道出了“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的真谛,道明了做人做事不要以“善小而不为,恶小而为之”的道理。学会拒绝第一次,是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牢固树立清正廉洁意识的重要关口。
纵观历史长河,所有落马的官员都是因为一时的小贪,从自律意识不强开始的,慢慢演变成腐败贪污。简单地说,有了“第一次”的突破,就意味着思想防线的突破。人的思想防腐堤坝一旦溃堤,就再也堵不上了。当前,少数人有“吃点拿点收点,不算什么大问题”这种心态,甚至冠冕堂皇地说,收点小礼不犯法,警察管不着,法官判不到,处分也够不着。殊不知,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有了这山就望那山,一个人贪欲之口一旦打开,那就不会满足于“小打小闹”,很难在利益面前止步,最终会滑入贪欲的泥潭,难以自拔。看看一些年轻领导干部,本具有不错的仕途,后来成为人民的罪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没有拒绝“第一次”,特别是“第一次”得手后,而又没有暴露,这种侥幸心理自然成了罪恶道路上的润滑剂,在贪腐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越滑越快。
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诱惑面前,要慎重对待“第一次”,时刻警惕“第一次”,果断拒绝“第一次”,千万不要把自己推进腐败的泥谭,然后感叹“再回首,已是百年身”。如何拒绝“第一次”,笔者认为,在增强自律意识的情况下,更应该做到:“慎初”“慎微”“戒侥幸”“守底线”。
慎初。唐代政治家陆贽说:“夫小者大之渐,微者著之萌,故君子慎初,圣人存戒。”这就提醒党员干部要戒慎于事情发生之初。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贪念的闸门一旦打开,就会让自己身不由己地滑向深渊。党员干部“慎初”,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敢于对不义之财和不义之举说“不”,不贪蝇头之利,不图一时之快,不拿“白来的钱”,不迈出危险的“第一次”。
慎微。谨防积少成多,聚沙成塔,积水成渊。少数干部认为,自己为党为人民辛苦了,吃一点,拿一点,是人之常情,是小节,不是大问题,与大局无碍。更有甚者认为,只要不太贪婪、不犯大错,小问题组织上是不会深究的。殊不知正是这种心理,使得我们的一部分党员干部放松了自我约束,最后终于陷进了腐败的深渊,给国家和自己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小节并非无大害,相反是一切大害的开始。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注意“谨小慎微”,从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去小恶以保本事,积小善以成大德”。
戒侥幸。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走上贪腐之路,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情。从被查处的领导干部和现实生活中来看,在面临各种诱惑考验时,少数人总是抱着“人情往来,无碍大节”“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如果不被发现,就赚了”的侥幸心理,也存在“下不为例”的想法,因此坦然受之。殊不知,这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最终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旦东窗事发,就毁了一生,在人民与法律面前,绝没有侥幸存在。
守底线。“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从善如流,从恶如崩”,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权力观,具有高尚的纪律原则和道德底线。曾有一个落马的官员说:“对金钱的贪婪就像吸食了毒品,会使人上瘾。”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守住自己的底线,就要珍惜和善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俯得下身子,踏踏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
民心不可违,百姓不可欺,只有反腐倡廉才能赢得民心。让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廉洁自律,从“第一次”开始,拒绝诱惑,反腐倡廉,成为真正经得起党和人民考验的人民公仆。(作者单位:保合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