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宣传”解决贫困户烦心事
本报讯(通讯员刘庠錄曾超)“现在播报一条案件信息。近日,县检察院对一起山羊盗窃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检察官提醒广大村民,一是要加强对自己饲养的牲畜的管理;二是发现有牲畜无故丢失的情况,请及时向村委会反映或直接报案……”近日,家住安坪镇的老罗听到了村委会用喇叭向全村村民播报的这条消息。
老罗就是这个案子的被害人之一,今年66岁,是该镇建卡贫困户。2018年春节之后,老罗遇到一桩“怪事”。从2016年开始,他家享受到政府“产业扶贫”政策,养了32只山羊,生活状况稍稍有了起色。因为年龄大了,再加上腿脚不便,老罗采用散养的方式,白天放山羊出去吃草,晚上等山羊自己回来。
2018年3月的一天,老罗清点山羊时发现少了2只。但是当时他并没有在意,直到3月24日,老罗吃惊地发现,居然只有2只山羊回来。
无独有偶,老罗的邻居也是饲养山羊的建卡贫困户,他家的山羊也有很多没有回来。两人发现情况不对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当天,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姜某抓获,之后王某、谭某、汤某也相继落网。
据姜某交代,当地山羊养殖多采用放养,饲养人看护得不紧。从2017年1月开始,他就伙同其他人开始偷山羊。因为山羊有群体生活的习惯,一只大山羊往往带着两三只小山羊,只要牵走了大山羊,小山羊就会跟着来。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姜某最多一次偷走了11只山羊。
“办案时每天都在‘数羊’,人却越数越精神。”承办此案的奉节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刘帮凤风趣地说。因为是团伙作案,案件时间跨度大,盗窃次数多,给证据审查带来了不小的难度。检察官认真比对犯罪嫌疑人供述和公安机关调查勘验等结果,最终,该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姜某等人共盗窃山羊45只,价值1.97万余元。
5月3日,该院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姜某批准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因涉案金额较小,且到案后及时退还赃物、赔偿被害人损失,该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办案中,检察官发现,像老罗这样的享受“产业扶贫”政策、通过发展养殖业改善生活的群众还不少,而他们中的部分人,或因年龄偏大,或因身体有疾病,或因劳动力缺乏,对经营的产业疏于管理,这就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该院认为,应该把这起案件作为警示教育的案例,提高当地群众的防范意识。
5月9日,承办检察官将此案办理结果和警示教育内容写成一个广播信息,发给了老罗所在村子的村委会。“检察院的这条消息是一场法治‘及时雨’,村上也会多多宣传,把扶贫成效落实到位,让这样的‘怪事’不要再发生了。”当天,检察官收到了该村党支部书记发来的感谢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