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速转发!最新奉节县2018年贫困户到户到人政策解读!
奉节县
贫困户到户到人政策
2018
2018年贫困户到户到人政策多且细,时值年末岁尾,返乡群众增多,各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梳理政策、逐户宣传、督促落实,确保群众认可。
一
共性政策
(一)精准脱贫保险100元/年/人(含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疾病身故保险、贫困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农房保险)
1.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最高可赔偿5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最高可赔偿5000元。
2. 大病补充保险:贫困人口因病住院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目录外费用占总费用比例不超过10%,贫困人口按照分级诊疗规定就医),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救助后,个人自付超过总费用(含医保目录内、外)10%的部分,由精准脱贫保险予以全额兜底报销。最高可赔偿50万元。
3. 疾病身故保险:贫困户因疾病身故后可获得赔偿1000元。
4. 贫困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学生身患15种重大疾病(该项下赔付后继续治疗的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最高可赔偿10000元。
5. 农房保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农房损坏或倒塌按房屋结构赔偿(竹草屋1万元、土坯屋2.5万元、砖木结构3.5万元,钢筋混凝土6万元)。
(二)医疗保险资助参合
1.2018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一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给予全额资助;
2.除民政局资助的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中的残疾人以外的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人,2018年度一档参合者资助130元/人/年;
3.其他一般贫困户资助60元/人/年。
(三)产业到户扶持2000元/户
(四)2018年春节慰问200元/户
二
个性政策
(一)两不愁(收入)
1. 农村低保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410元/月。补差标准: 一人户360元/月;二人户660元/月;三人户930元/月,此后每增加一人每户每月增加补差救助金额260元。
2.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含五保、困境儿童、三无人员)补助标准:710元/月,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300元/月/人,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200元/月/人。
3. 孤儿补助标准:1160元/月/人。
4. 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的115元/月/人,70周岁以上125元/月/人。
5. 饮水: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
6. 山羊补助:每户引进基础母羊10只,新建圈舍30平方米。每户补助1.35万元,即引进母羊补助450元/只,新建圈舍300元/平方米。
7. 农家乐补助:(1)对验收合格的农家乐进行基础性补贴8000元;(2)实物补贴:厨房50元/平方米,电视机300元/台,电脑500元/台;普通间客房1000元/间;标准间客房(含独立卫生间)2000元/间,有抽水马桶的2300元/间。 两项补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
8. 公益性岗位:社保局公益性岗位700元/月/人,生态护林员12000元/年/人。
9. 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致富带头人培训。
10. 金融扶贫小额贷款:每户贷款0.5—5万元,贷款期限为1—3年,财政全额贴息。
(二)三保障
1. 住房
(1)危房改造补助:C级7500元/户,D级21000元/户。
(2)易地扶贫搬迁补助:2018年12000元/人。
(3)兜底建房:人均25平米,按700元/平米进行补助。易地搬迁兜底最高不超125平米,D级危房兜底最高不超过80平米。
(4)农房收储: 原宅基地及附属设施占地面积(不大于667平方米)减去新宅基地占地面积后按180元/平方米计算,同时建房户须按新占用面积55.5元/平方米标准支付收储成本。
(5)宅基地复垦:建卡贫困户新建房屋宅基地小于旧宅基地面积75%,建房户可按180元/平方米获得复垦所得价款,同时建房户须按新占用面积55.5元/平方米标准支付复垦成本。
(6)农村“三改”:改厨1000元/户、改厕1500元/户、改圈2500元/户。
(7)农村“五改”:改厨1000元/户,改厕1500元/户,改圈2500元/户,改院坝每平方米补助50元,改立面的半坡屋顶每户补助资金10000元、全坡屋顶每户补助资金15000元。
2. 医疗
(1)建卡贫困户在县内公立医院住院治疗自付金额控制在10%以内,实行一站式结算;县外住院治疗凭有效票据报销再次统筹县级医疗救助保障基金,对自付超过10%的部分予以再次救助。
(2)居家康复医疗扶贫:对患10类疾病且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宜或不便长期住院治疗的贫困患者,每月给予100-300元医疗救助。
(3)民政临时医疗救助:根据不同困难类型、困难程度或自救能力,在获得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赔偿补偿、各种救助和社会帮扶后,按1000元至50000元的标准,实行一次性救助。
3.教育
(1)学前教育:2160元/生/年,其中保教费1500元/生/年,生活费660元/生/年。
(2)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3)高中教育:学费,市级重点普高1600元/生/年,一般普高800元/生/年;助学金,3000元/生/年;教科书费400元/生/年。
(4)中职教育:生活补助3000元/生/年(一、二年级);学费2000元/生/年;住校费补助500元/生/年,补助2.5年;教科书费补助400元/生/年,补助2.5年。
(5)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教育):学费,实际学费标准每年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每年8000元;生活费,就读高校负责资助,原则上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贫困残疾大学生大二开始至毕业补助2000元/人/年。
(6)生源地贷款:大学生每年可以贷款8000元,研究生每年可以贷款12000元。
(三)其他政策
1.计生奖励扶持:独女户补助1560元/年/人,双女户1080元/年/人。
2.失能人员集中供养: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失能人员实行集中供养,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必要的照料服务。
3.残疾人补贴:1-4级持证残疾人低保期间生活补助 50元/人/月;1-2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60元/月/人,二级残疾50元/月/人。
审核:周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