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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明:让人心服口服的人民调解员

涪陵网2018-05-16 09:11

在涪陵区石沱镇的村社之间,经常有一位五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行走在乡间道路上,村民们见了他都会热情地打一声招呼“周所长”。他就是涪陵区司法局石沱司法所所长周正明。

精研法律的行家里手

今年52岁的周正明,长期奋战在基层,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他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农村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常用法律法规。

“有纠纷找周所长”“他跟我们就像一家人”……这些话是乡亲们对周正明最大的褒奖。从到司法所上班开始,他和同事们走街串巷,访民情问民意,为弱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他入门进户,不抛弃不放弃,为“失足者”矫正人生道路;他进社区进工地,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夫妻口角、邻里纠纷,他苦口婆心,用情理化解矛盾。

周正明认真总结自己在每件调解案件中的经验和教训,让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更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提高调解技能,成为一个熟练化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独创的“调解十八法”让周边群众、调解员受益匪浅。

周正明说:“每当我调解成功一件纠纷,社会就会多一份和谐,也许还能挽救一个人,挽救一个家庭。我做的调解工作,就是在为群众做实实在在的事情,这不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吗?”

化解矛盾 累并快乐着

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他每天坚持提前上班,每遇调解工作,都无怨无悔地加班。

2014年3月,石沱镇团结社区两邻居,在房屋拆除建房过程中发生纠纷,产生恶劣影响。历时3年,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周正明与同事数十次不放弃的调解,使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017年5月,周正明高烧38℃仍带病奋战20余天,为欠薪7个月的310位农民工讨回薪资1366万元,深受劳资双方的赞扬。

在调解工作中,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我们必须让群众带着希望而来,带着满意而归。”周正明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他说,“调解工作就是要在耐心热情调解的同时,要正确指出当事人的不足和错误,是非分明,人民调解不是简单地‘和稀泥’,而是要合理合法解决纠纷,让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只有这样才能够让矛盾纠纷彻底得到解决。”

近三年来,周正明共参与调解重大疑难案件155件,调解成功155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基层调解工作的领路人

随着时代的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对此,周正明根据石沱镇实际,提出矛盾纠纷解调工作的方法:即在矛盾纠纷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时,变传统调解“事后调解”为“事前或事中调解”,大大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使90%的普通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两级。

同时,以案释法,以调代训,创新调解员培训管理方式。他把“讲解式”的人民调解员培训方式融入了更实用的“探讨式”培训,每季度组织村四职干部和乡镇有关部门人员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围绕各村分别提供的一个疑难案例进行现场探讨,达到提升调解能力的目的。采取“1 N”的调解方式,即实行一件纠纷由一名能力强的村级调解能手带几名能力稍弱的人民调解员共同调解,全员各尽其职,调解前通气、调解后总结的方式,以调代训,力促村级干部矛盾纠纷调解的水平和能力提升。全镇村级人民调解员每年到其他村观摩学习疑难纠纷调解方法,为石沱镇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近三年,周正明连续被涪陵区评为“优秀公务员”,近五年被区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多次到市、区为人民调解培训员讲授调解技巧和方法。谈起今后的打算,周正明的想法很简单:“我会一直把调解工作坚持做下去,直到干不动的那一天为止。”

记者 洪俊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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