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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打响区级环保集中督察第一枪

区环保局2018-05-18 09:45

近年来,涪陵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山清水秀美丽涪陵幸福涪陵建设步伐,在中央和市级环保督察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在全市各区县中率先开展区级环保集中督察。

一是重点突出。督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民生和群众身边的小事,重点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变化特别是区域流域环境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重点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

二是全面动员。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完成一次全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和有关单位环保督察全覆盖。5月16日,涪陵区召开区级环保集中督察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抽调36名工作人员成立6个专项督察组对龙桥园区、马武镇、水务局等12个单位进行首批督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全区27个乡镇街道308个行政村书记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三是集中排查。为做好督察工作,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环保局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对首批被督察单位存在的重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集中摸排,共梳理问题线索131个,督察组进驻后,将对梳理出的问题进行点穴式交办并一查到底。

四是信息公开。督察期间,督察组将设立群众来电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同时,下沉到村、社、居委、乡镇有关单位进行重点督察,与群众面对面,对重点突出问题挂牌督办。有关情况和相关结果将根据规定,及时通过涪陵区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落实责任。涪陵区编制了《涪陵区环境保护集中督察组进驻工作指南》,明确了督察工作流程、督察进驻工作规程、督察纪律等规定。区委、区政府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未建立不放过,严格督察要求、严密组织督察、严明督察规矩,从严从实开展此次督察。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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