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督查为引领 为山清水秀美丽涪陵建设添砖加瓦
近年来,涪陵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涪陵幸福涪陵。
一是主要领导督查环保成新常态。区委、区政府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同督促、同落实。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每年就河长制、污染防治等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带队开展督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现实的发展要求和头等民生大事摆上工作日程,综合施策、标本同治,强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二是生态环保重点督查有新成效。通过督查,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陈家沟流域污染等群众反映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彻底整治,全区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近年来涪陵城区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始终稳定在300天以上,2017年达到311天,今年1-4月达108天,占比90%。长江、乌江水质常年稳定在Ⅲ类标准及以上、优于上游来水水质,主要次级河流均满足水域功能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城区达标率为100%、乡镇达标率为85%以上,2017年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达60%,城市建成区绿地覆盖率达40.8%,人均绿地面积达40.1平方米。
三是环保督查迈出新步伐。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对全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完成一次环保督查全覆盖。重点督查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和市、区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突出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督查将采取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明查暗访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有效整改突出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