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稳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
一是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在改革区域安装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实行总表控制用水总量,分表细化计量的原则安装计量设施。在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探索实行智能化精确计量。
二是开展确权颁证。对实施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和麻溪河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的水利设施逐步进行确权颁证,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建立“两证一书一台账”制度,落实管护主体及责任和维修养护补助经费,保证工程长期运行。
三是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出台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及初始水权核定、农业水权流转交易等管理办法,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将农业水权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并颁发权证。
四是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推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标准化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赋予其建设主体、产权主体和管护主体的地位,推进建管一体化。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和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构建“水管单位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群众”的合同节水管理模式,确保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一明晰三落实”,建立职能明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管护机制。
五是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水价成本核定、价格制定有关制度。统筹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用户承受能力、补贴机制建立等因素,科学、合理、及时核定农业水价。对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不同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实行分类水价,推进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把握好水价调整的幅度和节奏,将农业水价分布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完善水价公示制度,增强水费征收的透明度,坚决防止乱加价、乱收费。
六是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对定额内用水成本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之间的差额进行补贴,节水给予奖励。
七是加强农业用水需水管理。因地制宜制定种植结构优化调整计划,大力推广农艺节水技术,积极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