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集中研判整改报告 巡察成果颗粒归仓
华龙网7月23日15时讯 “同建社区违规公款宴请乡民政办负责人的钱清退没有?”“为何只处理了社区干部,接受吃请的乡干部没有违纪吗?”6月中旬,重庆市涪陵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同志面对面向该区同乐乡党委、纪委有关负责人反馈“回头看”意见,一针见血、直指要害。
“以为上报了问题线索的处理结果就算过关了,哪里想到巡察组还会杀个‘回马枪’……”同乐乡党委副书记杨陵感慨道。
在此之前的涪陵区基层干部作风专项巡察问题验收会审会上,区委巡察办会同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有关同志,对27个乡镇(街道)上报的59个问题整改及线索处置报告进行集中研判、逐一验收,发现有的单位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躲躲闪闪”,整改“蜻蜓点水”;个别单位在处置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时,避重就轻、有“捂盖子”之嫌。在报请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巡察组针对这些问题,逐一杀出“回马枪”,通过下发再整改通知、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拧紧发条,严防“巡而不改”“形式整改”等问题。
“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处理不到位坚决不放过。”涪陵区委巡察办主任向松介绍,涪陵区委通过“区领导带头督、巡察办全程督、主管部门专责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成果“颗粒归仓”。截至目前,通过各巡察组现场督导、纠偏指正,同乐乡党委已对违规接受吃请的民政办主任冯某某党纪立案审查,南沱镇13个环保督察工作小组已清退发放的工作经费,崇义街道党工委出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
去年以来,涪陵区已完成对30个区管党组织和116个村(居)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先后发现和反馈问题466个,移交问题线索112件。目前,问题整改验收合格440个;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审查37人,给予处分21人,组织处理110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巡察成果,对在问题整改和线索查处中走过场的,坚决通报曝光、追责问责。”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金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