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华龙网8月2日15时26分讯(通讯员 文光辉)为防止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特别是高温天气下劣质电动自行车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8月1日,重庆市工商局涪陵区分局、涪陵区公安消防支队联合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你好,我们是涪陵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请你出示你的营业执照。”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来到涪陵顺园路一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对该店经营的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合格证,以及是否按规定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执行标准,是否销售“三无” 电动自行车,是否销售私自拼装和拆卸电动自行车原装配件,是否私自拆卸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是否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是否按规定建立了进货、销货台账等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工商执法人员对电动自行车实物与产品合格证和进货、销货台帐进行了逐一核对。
“产品合格证不仅是商品合格的标志,也是发生安全事故后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如果销售没有产品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一但发生安全事故,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所以,作为经营者,你们一是不能销售没有产品合格证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二是不能私自改装和拆卸电动自行车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三是对电动自行的进货来源、销售去向要如实作好记录,以便一但发生安全事故后进行责任溯源。”涪陵区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彭军告诉经营者。
检查现场。通讯员 文光辉 摄
执法过程中,涪陵区公安消防支队检查人员一是对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的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二是对经营者是否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发动机型号、是否拆卸限速装置等进行了检查。
据涪陵区公安消防支队现场负责人王凯介绍,当前,个别电动自行车私自在销售的电动自动车上增大发动机功率,有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导致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对此,消防管理部门将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当天,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6户,责令未按规定建立台帐的2户经营者限期完善经营台帐,责令1家经销商限期完善消防设施。
“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加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主要配件产品质量抽检,经检测发现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将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依法严厉查处,以确保消费安全。”彭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