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法院携手四川一法院完成司法查封车辆扣押
本报讯(记者蒋莹)近日,涪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法院携手完成了一起对司法查封车辆的扣押行动。
区法院携手异地法院完成被司法查封车辆的扣押
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秦瑞接到被执行人吴某来电,称其名下已被法院查封的抵押车出现在了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该车被理塘县交警大队暂扣。秦瑞立即与理塘县交警大队取得联系,得知该大队目前正在清查理塘县域的抵押车,被执行人吴某名下的车辆上登记有抵押权人涪陵某担保公司,故该车辆被理塘县交警大队暂扣调查,但不会扣留该车很长时间。
秦瑞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向理塘县法院网上送达了车辆扣押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委托该院向理塘县交警大队进行送达并代为实施车辆扣押。
次日一早,理塘县法院法官丁真次乃主动打电话告知秦瑞委托事项已办妥,涉案车辆已扣押到理塘县法院。下午申请执行单位涪陵某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带着涪陵区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驱车前往理塘县,顺利接收了理塘县法院移交的涉案车辆。
理塘县法院为了防止当地低价购买“查封抵押车”的案外人对该车实施抢夺,该县法官丁真次乃驾车护送申请执行单位涪陵某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到高速路口。至此,涪陵区法院与理塘县法院携手完成了对司法查封车辆的扣押行动。
全国3000余家法院建立实时沟通交流平台
执行干警秦瑞介绍,在“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未上线运行前,异地扣押查封车辆是件令全国大多数法院执行局案件承办人苦恼的事情。因为需扣押的车辆往往出现非常突然,容易被迅速转移,案件承办人要在最短时间内带齐相关法律手续文书赶到车辆所在现场,防止车辆消失。然而,在匆忙之间,案件承办人往往来不及安排协调到充足的执行保障力量,随行的法警人数非常有限,再加上扣押的车辆容易被当地的案外人所控制,阻挠执行人员扣押车辆,给执行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据悉,由最高人民法院主持运行的“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运用互联网技术,为全国3000余家法院建立起了实时沟通交流的平台,需要异地实施的执行事项可由案件承办法院在网上办案系统中委托当地法院实施办理,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对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导。自该系统上线运行至今的一年时间里,区法院已累计委托全国151家法院办理执行事项463件,接受办理全国155家法院的委托事项638件。该平台的运行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执行人员的负担,破解了异地执行难,有力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