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交巡警开展拖拉机集中整治,已有车辆被查获…
拖拉机由于成本低,
备受运输行业的青睐,
不管白天黑夜都拉着
货物在道路上奔波,
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驻农机警务室联合崇义、龙桥勤务大队在龙桥街道曾银大道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过往拖拉机开展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一辆悬挂“鲁16*****”的拖拉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发动机号和车架号与登记车辆信息不相符合,号牌为假号牌,行驶证也是假的,且未购买汽车保险。对此,执法人员暂扣驾驶人的相关证件,并拆卸掉假号牌。
该车驾驶人表示,6年前,他在涪陵城区一家农用车销售店购买该车,车牌和行驶证由销售方办理。此后,一直用该车在乡镇拉货,并不知道该车相关证件是假的。
法律链接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巡警提醒,目前道路上行驶的变型拖拉机主要是一些非法汽车改装的超载车,这些车辆在车型、动力、时速和载量上与低速货车无大差别,甚至堪比重、中型汽车,因此又被称为变型拖拉机。长期以来,变型拖拉机超载严重、车况差、违法运输现象以及使用假牌假证现象突出,甚至出现交通肇事后逃逸等违法行为,已成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这样的现象,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各大队和公安驻农机警务室结合辖区实际,不定期开展农用拖拉机集中整治。整治期间,执法人员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的同时,在乡村道路以及国、省、县道路和城市道路查处拖拉机违法行为,并劝导微耕机操作人严禁载人载物上道行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发生的拖拉机、微耕机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