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拒向涪陵警方提供真实姓名,民警一查原来发现……
男子酒后驾车肇事,
交巡警调查发现,
该男子不仅有涉嫌醉驾、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还涉嫌其他刑事犯罪。
醉驾载女子
拒绝让对方下车
11月15日凌晨1时38分许,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清溪公巡大队接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立即前往103省道清溪入城方向拦截一辆号牌为渝G7F***白色小车。
清溪公巡大队民警在103省道清溪铝厂路段设卡实施拦截,并在清溪场镇与前方指路溪大桥之间路段来回巡逻,但未发现车辆踪迹。凌晨2时10分许,民警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在清溪铝厂与四合村岔路口找到报警人张女士,并将其带上警车前往清溪派出所询问情况。
报警人张女士说,驾驶人杨某喝了很多酒,声称要开车送她回家,但她家住在涪陵城内,而驾驶人却载着她往清溪方向行驶。她发现异常,便要求杨某停车,但杨某不但没有停车,反而越开越快。无奈之下,张女士在车上拨打“110”报警,杨某见状让其在路边下车,随后独自一人驾车朝清溪场镇方向驶去。
醉驾导致事故
民警抓获嫌疑人
凌晨2时25分许,民警驾车载着张女士行至清溪大桥时,发现一辆白色中华越野车撞上大桥桥墩,这起交通事故引起民警的注意。“这就是我刚才坐的车。”张女士指认道。民警发现现场一名青年男子正准备拦截出租车离开,随即上前把该男子控制住。
民警调查得知,此人就是从涪陵城内驾车带走张女士的驾驶人杨某,但他未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且拒不提供真实姓名,也不承认自己刚才开过车。
民警现场对该男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24mg/100ml,属醉驾。经网上比对,发现该男子杨某,26岁,无业,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杨某涉嫌无证驾驶和醉驾被民警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杨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获刑,2017年7月才刑满释放,现杨某又因涉嫌诈骗已被涪陵警方追逃。
目前,交巡警已把犯罪嫌疑人杨某
移交区公安局刑警支队
作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