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对标对表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涪陵区对标对表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启动以来,涪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切实提高站位,扎实有效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33项中央环保督察组驻渝期间交办投诉案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67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已完成64项,中化涪陵化工等3个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
一是坚持提高站位抓整改。涪陵区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上来,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区委常委会6次、区政府常务会13次专题研究,区委书记16次、区政府区长13次、分管副区长172次专题批示,召开12次全区性工作会,现场督办150余次。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带队督导问题整改,建立完善问题整改定期通报机制,区级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有力推动了涪陵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是坚持风险意识重防范。全面提升长江、乌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应急体系。涪陵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二期扩建工程全面完成并投入运行;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完工并投入运行,全区3家餐饮船舶废水、垃圾上岸规范处置,全区船舶垃圾接收率达到90%;涪陵城区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处理项目将于年底建成投运;中化涪陵化工环境问题整改处置措施7大项14小项,其中磷石膏渣场封场边坡已全部复绿,共计418亩,渗滤液处理站建设完成整体工作量的70%,预计2018年12月进水调试;贵鑫煤矿、佳玉硫铁矿采矿权退出工作顺利通过市上验收。近年来,涪陵区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零发生。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看成效。坚持以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环境问题为重心,加大环保投入,务求整改实效惠及民生。率先在全市建立区级层面的环保督察全覆盖工作机制,已完成14个单位首批督察,梳理出各类环境问题235个并一一交办。27个建制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建设全覆盖并正常运行。开展长江乌江涪陵段污染综合整治,14个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部分项目已开始试运行,每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0立方米,解决沿江人口3万余人污水直排问题。筹资6000多万元完成龙潭河等10条次级河流域污染整治。筹资近1个亿,对全区42家榨菜企业开展榨菜废水污染整治,现已完成32家,其中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6家榨菜企业已完成废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坚持“1 6”大气保障措施,空气质量明显,截止10月31日,城区空气优良天数达278天,同比增加12天,占总监测天数的91.4%。坚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1-10月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7件,罚金922.1万余元,其中查封扣押1件,按日计罚1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5件,涉嫌犯罪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