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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结束后,南沱镇开展了这项安全检查

巴渝都市报2019-07-09 20:49

检查现场

7月1日零时起,

重庆市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结束。

渔业船舶恢复捕捞作业,

为做好洪汛期间和渔民退捕转产上岸之前渔船安全监管工作,

涪陵区南沱镇对辖区116艘渔业船舶登临安全检查。

具体情况为:

从7月3日起,南沱镇开展了禁渔期后渔业船舶登临安全检查工作,对辖区所有渔业船舶全面核查渔船船体、轮机、救生、消防、信号、应急(GPS)、锚泊等设施设备状况,对达不到安全航行作业的一律限期整改,整改未按时完成的一律禁止航行作业,对拒不整改隐患强行航行作业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区渔政站依法予以处罚。

检查中,南沱镇农服中心等相关部门,还向渔民进行了非法载客载货、酒后驾船、非法电毒炸鱼、夜间或疲劳驾船、碍航作业等涉及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禁止事项及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的宣传教育。


今年底起,这些水域将常年禁捕

从7月1日零点起,禁渔期结束后,凡持有合法捕捞许可证的渔民,都可以在天然水域进行捕捞作业。

不过,今后禁渔期将有重大调整: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的保护,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分类分阶段推进禁捕工作。

南沱以上长江水域涪陵段,属于长江四大家鱼种质资源保护区,从今年底开始,将实行常年全面禁捕;从明年底开始,除保护区以外,长江干流和嘉陵江、乌江等重要支流,暂定实行10年内全面禁捕。

此外,涪陵区将在今年底以前,完成长江涪陵段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工作,率先实行常年全面禁捕;2020年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涪陵段和乌江等重要支流(涪陵境内)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工作。

文/李霞 记者廖存强

图/记者 廖存强

编辑 何芳

责编 赵序

终审 蒋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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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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