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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区对年满60周岁的双女户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暂无资助政策
源合川日报2018-06-14 09:04
有市民致电区长公开电话咨询,年满60周岁的双女户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有无优惠?如果没有优惠政策,自己缴费标准是多少?
针对市民提出的问题,区人力社保局作如下回复:根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17】156号)文件精神,对所有民政资助参保对象参加2018年一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应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给予全额资助;对自愿参加二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或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未享受居民医保资助的,统一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一档标准给予资助,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救助对象自行负担;在乡老复员军人参加二档的全额资助二档。除民政资助参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2018年一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给予贫困户全额资助、脱贫户按50%标准资助。
其他人员均按普通居民参保:一档180元/人/年,二档450元/人/年。2018年,我区对年满60周岁的双女户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暂无资助政策。(记者周云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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