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常见问题解答
1.问:什么是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
答: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是指党员干部亲属在党员干部所在镇街辖区或所属部门、行业、系统,享受、承建、承接与其履职岗位有关或有职务影响的非普惠类民生资金、工程建设(含一事一议、群众筹资筹劳等项目)、政府采购等情况。
2.问:哪些党员干部需要进行涉权事项报告(即报告主体)?
答:党员干部既包括党员干部,还包括非党员的公职人员。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区级各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含学校、医院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是部分重庆在合直属机构。三是各镇街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四是全区所有村(社区)“两委”成员。五是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是指区城投(集团)公司、区农投(集团)公司、区担保公司、区工投(集团)公司、区华开投公司、区物铁公司。
3.问:党员干部主要报告哪些内容?
答:一是报告党员干部指定范围亲属信息,包括党员干部本人及其配偶,以及双方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法定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已亡故的不填报。二是报告党员干部亲属在自己所在镇街辖区或所属部门、行业、系统,享受、承建、承接与其履职岗位有关或有职务影响的非普惠类民生资金、工程建设(含一事一议、群众筹资筹劳等项目)、政府采购等情况。
4.问:退休党员干部是否报告亲属涉权事项?
答:不报告。
5.问:借调人员是否报告亲属涉权事项?
答:借调时间在半年以内的,需向借出单位报告亲属关系和涉权事项。借调时间在半年以上的,需向借出、借入单位同时报告亲属信息,并根据借出、借入单位所涉资金(项目),分别报告亲属涉权事项。比如:某镇工作人员借调至某区级部门半年以上,则该借调人员需向该镇、该区级部门分别报告亲属信息;并向该区级部门报告亲属享受(承接)该区级部门资金(项目)情况,向该镇报告亲属享受(承接)该镇资金(项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