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窗口认真做好2018年度民政对象居民医保资助参保工作
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救助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困难群众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关键环节。为确保困难群众人人享受资助参保,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窗口把握三个重点,圆满完成2018年度民政对象居民医保资助参保工作。
一是重思想高度,保政策落实
坚持站在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乡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意义,有效做好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机衔接,使两项制度产生叠加效应。认真做好困难群众参保及资助工作,把医疗救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更好地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健康水平。
二是强部门协作,定资助对象
及时做好与民政部门的信息对接工作,认真核对资助参保对象名单,确保身份信息准确。在资助参保过程中,积极向民政部门反馈已办理资助参保对象名单、缴费金额数据,确保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及时获得资助参保,杜绝出现直接将补助资金发给救助对象,而不论其是否参保的现象发生。
三是抓宣传动员,促应保尽保
区级多个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结合民政对象居民医保资助参保工作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并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微信公众平台、手机短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参保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待遇兑现等内容,多形式、多视觉、广覆盖地进行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延伸到社会各层面,使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参加一档全额资助的救助对象,主动上门服务,做到不漏户、不漏人、100%参保。
2018年,我区共完成87816名民政资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总金额1567.46万元。
其中资助城乡困难群众80323人,资助金额1462.55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7493人,资助金额104.9万元。
责 编 /韩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