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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各区县陆续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重庆日报2018-05-16 17:45

九龙坡、大渡口、江北等区县(自治县)公布了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适龄学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

九龙坡区

户籍地适龄儿童入读学位紧张的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一是“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6年中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二是“提前一年”,即必须提前一年(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完成购房交易并取得房产证及对应户籍。此外,该区将结合学校实际剩余学位情况,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大渡口区

户籍地适龄儿童入读学位紧张的学校需满足以下条件:每套城市居民住宅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子女对口入学(购买二手房未达到年限,需提供前业主及其学龄学生的户口本复印件);其监护人在该套房产中需占51%及以上的份额;需提前一年(即入学前一年8月31日之前)办妥房产证明及对应户籍(自购房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起算,交房不足一年的新建楼盘可延迟到入学当年8月31日之前)。

江北区

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和划片、统筹安排”方式升入本区公办初中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该区列出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小学阶段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文/匡丽娜 责任编辑/刘顺)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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