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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大了 这个女老板没签劳动合同赔了9.4万元

重庆晚报2018-07-01 07:52

▲面对法官和法警,老赖易女士还百般狡辩。

重庆晚报讯 (记者 唐中明 冉文 摄影报道)江北区一家生产洗涤用品的公司,女老板没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被法院判决要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支付9.4万元以及2万元的工资。女老板易女士始终想不通,拒绝给付。昨日,江北区法院执行局前往该公司执行。

据了解,霍某曾是江北区某洗涤用品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在该公司也只干了几个月时间,一审、二审判决书显示,霍某的月工资为2万元。市一中院终审判决,洗涤用品公司要向霍某支付2万元的工资,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9.4万元。

官司赢了,但霍某还是没能拿到钱,只好向江北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江北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李树明多次要求洗涤用品公司及易女士履行判决,但易女士找出各种理由拖延执行。

昨日,李树明带着法警前往江北区石马河的洗涤用品公司强制执行。眼见易女士始终不愿意当场兑现,李树明随即将易女士带回法院进行调查。

李树明介绍,经过现场协商,昨日下午4点,易女士让公司工作人员将11万余元转入法院的银行账户,该案顺利结案。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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