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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法院成功执结商圈群体性房屋腾退案

中国法院网2018-08-15 10:09

中国法院网讯 (邱安平 廖文菡)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成功将观音桥商圈现代广场涉及200余家商户、建筑面积13269.53平方米的房屋强制腾退交付申请执行人。

2008年11月,重庆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重庆某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某广场D区正一层至负一层建筑面积13 269.53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钱柜公司,租赁合同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2008年12月,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Q公司、重庆N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Q公司将其《租赁合同》中所有权利、义务转让给N公司。若N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遵守原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Q公司自愿承担连带责任。后N公司违约,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其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并要求返还涉案房屋。

2015年11月,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至江北法院。一审判决N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涉案房屋返还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支付逾期给付租金的违约金1万元。Q公司对上述违约金1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N公司、Q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要求N公司返还涉案房屋,支付违约金10000元、案件受理费13800元。

此案中,申请执行人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涉案房屋属于国有资产。被执行人N公司一直拒不腾退房屋,违法占有国有资产,导致现代广场改造升级无法进行。执行立案后,江北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加大执行力度。经综合运用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支付了违约金,但仍拒不搬离。执行中查明,N公司在租赁期间,将涉案房屋违法转租给200多家商户经营,且转租期限大多超过了原租赁合同期限,还超收了部分商户的租金,也未退还保证金。加之众多商户也为受害者,情绪相当激动,对立矛盾极大,不愿主动搬离,对执行工作造成极大阻力,且涉案房屋地处繁华商圈地段,执行风险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为此,江北法院一方面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腾房义务,责令其自行解决好商户的问题,另一方面也积极给商户做思想工作,阐明法律规定,引导商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被执行人间的转租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多次细致工作,大部分商户已自行搬离,但仍有近60家商户未主动搬离,且被执行人的办公室也一直未腾退。

为全面防控执行风险,确保强制执行万无一失,江北法院积极向江北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争取支持,并精心制定执行方案和风险预案,执行干警多次现场查看涉案房屋,对商户进行走访调查,加强部署警力。强制执行当日,在江北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区级各单位联动协同作战,于当日凌晨5点到达现场,坚持奋战长达5个多小时,最终将房屋内所有物品全部搬离。通过耐心协调,剩余商户也全部主动搬离,最终将涉案房屋全部清空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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