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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江津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出炉……
源江津网2018-04-13 16:24
在江津公共停车服务应该怎么交费?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
《关于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明确通知
江津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实行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其中,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所有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餐馆、娱乐场所等配套停车场(不含商住混合停车场)和专业经营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其他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江津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备注:
1.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2.停车收费以小时为计费单位的,不足一个计费单位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
3.住宅区(含商住混合物业),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费,超出30分钟的,计费时间从始停起连续计算。临时停放收费标准不分等级。
4.对于单独选址建设的地面平面式公共停车场收费,报价格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单独审定。
5.小型车指载重2吨(含2吨)以下的货车,载客9座(含9座)以下的客车。大型车指载重2-10吨(含10吨)的货车,载客10-39座(含39座)的客车。超大型车指载重10吨以上的货车,载客39座以上的客车。
(记者 贺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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