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通告一出,江津人民纷纷拍手称快!
5月22日,江津区政府下达《关于开展辖区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辖区内餐饮船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整改,实现污染物“零排放”,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餐饮船舶将被责令停止经营。
为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江津区从今年1月起,全面部署开展全区餐饮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治理餐饮船舶污染。该行动现已进入攻坚整治阶段。
(执法人员在检查餐饮船 资料图)
《通告》下达后,江津网官方微信立即跟进,头条刊发《通告》内容,引起广大网民强烈关注,不少热心网友纷纷留言,“点赞”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赶紧跟着小编一起去听听网友们的声音吧!
不止是网友们纷纷“点赞”此次行动,江津的广大市民同样表示了大力支持,餐饮船经营者也纷纷表态将积极配合此次行动。
市民苏先生:“我之前准备在‘印象江津’餐饮船舶上办订婚宴,后来因为店家响应这次整治行动,婚宴被取消了。虽然再找婚宴场所有点麻烦,但是我还是非常支持。我从小在长江边长大,保护母亲河人人有责,希望长江环境越来越好。”
家住通泰门附近的市民李芳:“肯定拥护,我觉得这个作法是非常好的,可以保护环境,给市民提供一个非常好的环境。出行也变方便,周围更干净了。”
餐饮船经营者张先生:“肯定是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我们作为船方会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只有长江环境变好了,来光顾我们生意的顾客才会吃得放心,看风景也舒心。”
《通告》何以被称之为“最严整治令”?
江津区港航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通告》要求,凡是在长江流域江津段从事餐饮经营的船舶,需通过《重庆市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标准》和《重庆市水安条例》规定完善的通航安全论证,其中囊括了行政许可、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在内的16个具体验收要件;同时,要求餐饮船舶按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有效改善排污设施,达到污染物“零排放”;对不能达到验收标准的,必须于6月16日前停止经营,并限期自行搬迁出长江流域江津段。
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的,江津区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凡是阻碍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个人或群体,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施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