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
更多的资讯等着你...
立即下载
上游新闻

汇聚向上的力量

立即下载

江津这4.4万人注意了!9月底前,你将收入一笔钱……

江津日报2018-09-13 16:39

来自区低保中心的消息,

为更好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我区按照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再次提高全区城乡低保标准,

将惠及城乡低保对象2.6万户、4.4万人。

图片来源于网络

此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从

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46元,增长9.2%;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从

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10元,增长 17.1%。

图片来源于网络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重点救助对象,可在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再对其本人进行分类重点救助。

图片来源于网络

分类重点救助标准仍按现标准执行,即:残疾人员每人每月40元;一至二级重残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人员和7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60元,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每人每月100元,这 5类对象不交叉重复享受,但属残疾人可同时享受残疾人员分类重点救助。

怎样申请低保呢?

我区城乡居民其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符合《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规定的,可以按程序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图片来源于网络

区低保中心负责人表示,

新的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目前正在抓紧制作补发表册,

1至8月的调标金差额

将于9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江津日报》记者 王鹏 通讯员 王雪娇

值班副总编辑 胡小龙 曹成

编审 吴刚 责任编辑 胡德赛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关心一下,为你推荐更多
举报
热门评论

还没评论 快来说两句

下载上游新闻看更多评论
相关新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