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的房子只卖50万 九龙坡民警揭开骗局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期,重庆市九龙坡公安局侦办了一起房屋买卖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以低价出售房屋,而房屋的房产证却是伪造的。
50万买100万的房子 房主收了定金后离奇消失
近日,家住在九龙坡某小区李某和其女儿周某,来到楼下茶馆找到老板刘某,表示由于急用钱,愿意低价出售位于小区2栋17楼的自有房屋,并询问刘某是否愿意购买。当刘某得知市场价100多万的房屋,只需要50万就可以买到时,当场拍板准备买下。李某和其女儿周某提出,需要立即交6万元订金作为买房意愿的表示。茶馆老板刘某当即打电话,让亲戚朋友送来6万元现金,李某和其女儿收钱并写下收据。定下房屋的刘某马上委托房屋中介前来协助办理相关购房事宜。房屋中介查验房屋产权证后,指出房产证系伪造。刘某刚刚交付的6万元现金,也随周某一起消失,刘某及家人立即报警。
院长助理?福利房?民警粉碎谎言揭真相
九龙坡区九龙园派出所民警接警赶到现场,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找到周某,并将所有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调查。
民警对李某和周某分别进行调查和问询。据李某称,女儿在某医院就职,单位福利好,该出售房屋是女儿单位2017年10月为周某租的,全家自去年住在此处,今年6月单位将该房屋买下,作为福利送给周某,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房产证是女儿拿给自己的。
周某也是同样的说辞,并坚称自己是院长助理,房产证是同事给的,不知真假。民警问及6万元的去处,周某称是送了领导,理由是为保住工作。
面对有诈骗前科的周某,民警经过层层剖析,对其做出大量的工作,最后周某终于交代了自己的诈骗过程。
原来自2017年以来,周某一直无业,却对母亲谎称在某军队医院上班。2018年6月初周某伪造房产证,交给母亲李某,谎称是单位的福利。被蒙在鼓里的李某和女儿周某“共谋”卖房,周某拿到钱立刻下楼通过ATM机转账还了高利贷。据悉,周某自2017年10月份至今年4月份,一直在周游东南亚各国,花费30多万元全是从外婆处骗得的养老钱。
目前,周某因涉嫌诈骗犯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为提高市民防骗知识,民警认真梳理近年来全区二手房买卖各种骗局。
骗局一:“假”房主或“假”房子
“假”房主是指施骗者谎称自己为房主出售房屋,如果购房者不加以核实就轻易交定金,等到签合同发现人变了就中了诈骗分子的全套。诈骗分子会造假的身份证甚至房产证,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购房款,如果购房者交付款项,诈骗分子便立即潜逃。
防骗指南:购房者确认卖方的身份和房子的“身份”,首先需要核查卖方身份证及房产证是否为原件。如对身份证真实性有异议,可到派出所协助查询。而判断房产证的真假可以要求和产权人共同带产权证书到当地房屋土地管部门核实。另外,如果非本人卖房,卖方需提供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骗局二:一房多卖
近年来一房多卖的情况也经常出现,一房多卖是二手房市场不规范的产物,一般来说购房者交了钱才知道房子已卖给了别人。房子和房款的追回都面临巨大的时间和精力成本,购房者损失严重。
防骗指南:交定金前,买家可以要求陪同卖家本人持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件去房管部门查询房屋产权状况。其次是及时网签,通过网签锁定房源买卖是防止“一房多卖”。
骗局三:恶意转移房屋
如果卖房人与其他人有债务纠纷,急于售房交易可以受理,但由于房产尚处于卖房人名下,一旦被追债,卖房人名下房产被司法查封,交易就无法完成。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这个方式恶意转移房屋,欺骗购房者,骗取房款。
防骗指南:在对方还没有转移房产之前,要求尽快办理网签手续。之后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房产保全,积极提供法院要求的担保,申请文件和保全费用,直到法院采取房产保全措施。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在诉讼中发现房主已将房产转移给第三人,买方应当立即起诉要求确认第二次转让合同无效,并尽可能快地申请法院查封房产,以防止二次转移房产,只有这样才能保护买方利益。
骗局四:不靠谱的中介
通过中介进行房屋交易是很多二手房买卖双方的选择,这是因为中介对于交易流程及政策十分了解,能够节省双方时间,同时三方合同也更有保障。但由于中介机构良莠不齐,从业人员素质也高低不一,也会给购房者带来困扰。常见的中介陷阱有:隐蔽吃差价、宣传有“水分”、信息不完整等等。
防骗指南:首先购房者要选择信誉好,有资质的中介。看房的环节让中介多提供几套房源,多看多比较。商讨价格时,要求跟卖方本人面谈,避免中介吃差价。交定全和签订买卖合同时,三方同面一起商定合同的细节,避免日后起纠纷和冲突。
骗局五:水、电、物业欠款过多
很多购房者认为办理完过户,交易流程就完成了,其实不然。房屋交接过程中也容易产生纠纷,其中常见的莫过于房主拖欠过多的水、电、物业费用而拒绝结清导致购房者入住后无法正常生活。
防骗指南:在签约环节,购房者就应该与房主在合同中约定,各项费用的结算问题并保留部分尾款保证物业交割的顺利进行。如果有水、电、物业等费用拖欠,要求原房主在交房前全部清结,如不结清则根据合同不支付尾款。(供稿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 编辑 朱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