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举措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平台支持
建设重庆市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按成本价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知识产权(IP)库、检测及知识产权交易等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费用的差额部分,由市级资金给予奖励。
研发支持
对国家级集成电路创新中心自获得认定的当年起,连续3年每年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研发支持;对市级集成电路创新中心自获得认定的当年起,年度运营考核合格的,连续3年每年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研发支持。
投资支持
设立重庆市半导体产业发展基金,总规模为500亿元,一期规模为200亿元。基金基石资本由市、区两级共同筹措。其中,对实际到位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类项目,按照12%的比例,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实际到位投资5亿元以上的集成电路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类项目,按照项目实际贷款利息5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贴息支持;对实际到位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集成电路设计类项目以及5亿元以下的集成电路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类项目,由所在区县(开发区)制定政策给予支持。
企业培育
其中包括:对实际到位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照其每款产品完成首次全掩膜(FullMask)工程流片费用5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对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开放产能为企业代工流片的,按照每片(折合8寸片)1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对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人才支持
集成电路企业享受我市人才支持政策。区县(开发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针对性的人才支持。
服务保障
优先保障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用地,对涉及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的,优先保障集成电路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求。切实保障集成电路企业对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以及用工的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直供电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