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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区工商分局积极做好保护区内市场主体登记监管工作

区工商分局刘娜2018-07-17 11:3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区政府和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开州区工商分局采取措施,积极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内市场主体登记监管工作。

一、加强部门衔接,核实划定范围。该局主动与区环保、国土、规划、水务、林业局等5个部门取得联系,函告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将全区29个保护区的具体区域范围,明确核实划定到详实的村、社、组。

二、增设警示信息,严控市场准入。为严控保护区内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该局分级分批次对保护区内所涉及的村、社、组的相关信息在工商登记业务系统中新增设置登记限制信息。2018年6月,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的通告》,在业务系统新增场地限制信息5条。目前全区场地限制信息共50条,特殊警示信息共65条。

三、个案征求意见,实施动态管理。目前,对保护区的四处边界没有完全明确到位的,该局采取个案征求意见,实施动态管理模式。即对新申请登记的市场主体,其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保护区周边的,无法明确到位的,由工商登记窗口在书式审查阶段,向林业、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征求意见函,待相关部门共同核实后,再行办理。

四、完善主体台账,分层分类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已登记注册需要规范的市场主体,开展行政指导,责令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办理经营场所迁出保护区的变更登记;对符合吊销条件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市场主体,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依法予以处置。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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