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汉丰派出所调解室工作扫描
用心用情调解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汉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汉丰派出所调解室工作扫描
调解员现场调解矛盾纠纷
本报记者 李泉 文/图
2018年4月的一天,天刚蒙蒙亮,身为人民调解员驻汉丰派出所调解室主任的徐传英早早就乘车赶往河堰镇某单位,对该单位职工张某进行劝说。这是徐传英第二次来到张某单位对他进行劝导,做通了思想工作。
2018年5月2日,旭日湖畔小区居民程某与物业管理公司袁某发生口角,因为争吵严重,造成双方出手。事后,双方来到调解室寻求处理。经过调解员的认真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减压器”和“润滑剂”作用,今年4月,汉丰街道人民调解员进驻汉丰派出所参与调解工作,本着“法为上、礼为先、和为贵”“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等原则,促进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受理纠纷案件37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9%,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全力调解矛盾纠纷
“老百姓有矛盾纠纷后,我们要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每个案件都要认真负责,尽可能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徐传英告诉记者,打架斗殴、交通事故、门市出租等纠纷,她们都会积极参与调解,直到双方满意为止。
河堰镇某单位职工张某因与妻子离婚,独自一人把自己“封闭”20多天不出门,患上了忧郁症。“他不吃不喝,把自己关在家里20多天。”母亲担心儿子身体,便到调解室寻求帮助。
了解张某的基本情况后,徐传英率领调解员刘苗立即赶往张某家中,重点从思想、生活、价值观上给予疏通。
经过徐传英和刘苗的心理疏通,张某改变了观点,当天就开始吃饭、洗澡,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2018年5月16日,龚某因餐厅经营不善造成拖欠供货商及装修费约18万元,所有债权人请求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龚某希望所有债权人给他更多时间,最终达成了协议。
采访中,辖区老百姓纷纷告诉记者,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员的身影,他们化解矛盾纠纷,成了老百姓的“和事佬”。
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徐传英告诉记者,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排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体系中“第一道防线”作用,调解室本着“法为上、礼为先、和为贵”“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等原则,通过交换意见、劝解引导等方式,促进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
徐传英解释道,为提升基层调解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独特优势,调解室围绕“促民生、服务优、口碑好”的工作目标,狠抓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中的作用。
“抓好调解员培训工作,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徐传英解释道,调解员队伍素质与案件合理解决跟老百姓的口碑有着直接的关系。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调解室组织所有专职调解员到上级部门接受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同时,他们充分利用宣传车、横幅、普法进社区活动、微信平台等进行宣传,让百姓真正了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作用和优点,形成有矛盾纠纷先调解的观念。
“强化对接机制的衔接,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徐传英表示,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密切合作,实现多职能部门优势互补,加强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联系、沟通,加强行业调解组织建设,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
此外,做好调解记录,及时总结经验。由于部分矛盾纠纷牵涉面广、当事人多,调解员都要做好调解记录,确保调解事项有记录可查,同时总结工作经验,为以后的调解工作提供参考。
调解成功率达99%
“只要110指挥中心把调解矛盾纠纷的指令下达给我们,或者老百姓主动找到我们后,我们就会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处理,把矛盾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在调解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徐传英告诉记者。
徐传英介绍,针对交通、门市出租、左邻右舍等各类矛盾纠纷,按不同类型提出和制订化解方案;对发生的矛盾纠纷,下深水挖根源,全力调解,力争化解在初期,防止小事变大事,民事变刑事;对于确实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坚持法治引领,正面引导,及时与司法程序无缝对接,依法处理,避免产生新的信访问题。
调解员刘苗说,根据不同性质和类型的矛盾纠纷,因人施策、对症下药,依照当事人的社会关系及其社会背景,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掌握调解的度,做到有的放矢,真正起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作用。
调解室自成立以来,汉丰派出所向调解室移交适合调解室受理范围的纠纷案件37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9%。
汉丰派出所所长胡明表示,人民调解室的运行,切实加强了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有效提升了调解公信力和化解率,减轻了民警的调解压力,切实达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的目的。